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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葛洲配股;代码:700068;配股价格:4.26元/股。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9年11月3日-2009年11月9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09 年11月10日验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09年11月11日将公告配股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5、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葛洲坝”)200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67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08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09年11月2日(股权登记日,T日)葛洲坝总股本1,665,409,218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99,622,7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63,877,551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35,745,214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1.24亿元。

  4、葛洲坝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葛洲坝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已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26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2009年11月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2009年11月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9年11月3日(T+1日)起至2009年11月9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葛洲配股”认购单(买卖方向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00068”,配股价4.2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葛洲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4.2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葛洲坝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9年11月9日(T+5日)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葛洲坝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09年11月9日(T+5)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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