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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认购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广发中证500指数基金(LOF)")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募集期内,通过广发中证500指数基金(LOF)的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广发中证500指数基金(LOF)1亿元,认购费1000元。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 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国民生银行为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场外代销机构。

  自2009年11月9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民生银行以下城市的27家分行的3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和长春。

  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站:www.cmb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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