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03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09-045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CHINA CIFCO INVESTMENT CO., LTD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中国中期
股 票 代 码: 0009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期”)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中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持其持有中国中期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累计达到中国中期已发行股份的3.2%。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中国中期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义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润红
注册资本:118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30199100008178(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主要股东为刘润红女士,持有哈尔滨嘉利70%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任何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减持目的:公司自身需要。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及大宗交易系统出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嘉利”)持有中国中期股份为1886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8.20%。哈尔滨嘉利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期集团”)共持有中国中期股份为7292.04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31.70%。
自2009年7月22日至2009年11月2日收盘,哈尔滨嘉利累计出售中国中期736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的3.2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出售218万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出售518万股。
本次减持后,哈尔滨嘉利持有中国中期1150万股,占总股本的5.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哈尔滨嘉利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期集团持有中国中期6556.04万股,占总股本的28.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哈尔滨嘉利在未来12个月没有增持中国中期股份的计划,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的股份。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卖中国中期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中国中期股份218.5万股;
2009年6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中国中期股份218.5万股;
2009年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中国中期股份213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出售中国中期股份934.1万股;
2009年10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中国中期股份38万股;
2009年11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中国中期股份18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出售中国中期股份518万股;
上述交易的交易价格区间为:16.38元至30.48元。
截止2009年11月2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中国中期股份为1150万股,占中国中期总股本5.0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了声明,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和保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润红
2009年11月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5层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宏莉
联系电话:010-8233568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哈尔滨嘉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润红
2009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