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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商标易主贵州茅台称不受影响

  证券时报记者向南

  近日,贵州茅台(600519)酒瓶上印刷的“飞天”商标所有权被法院判决易主,针对此事,贵州茅台称经营不受影响,公司已经购买了国外市场使用权。不过“飞天”商标判决仅值5000万元,受到“飞天”商标原拥有者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债权人的质疑。

  1966年广西粮油进出口公司为出口茅台酒需要,在国外注册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敦煌飞天图案,后来贵州茅台在国内销售时,也开始使用“飞天”商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贵州茅台并没有商标所有权,其所有权仍归贵州粮油。

  10月11日,贵州省高院判决,将原属于贵州粮油的“飞天”商标折价5000万元,抵偿贵州省商贸资产管理公司相应债务。

  贵州茅台法律部杨主任表示,这个判决不影响公司对“飞天”商标的使用,“贵州商贸是贵州粮油的上级单位”。对于2005年起贵州茅台就未支付“飞天”商标使用费的原因,杨主任表示是因为债权债务没有厘清。他透露,公司前两年已经购买了“飞天”商标在国外市场的所有权,但是未透露购买价格。至于何时会购买“飞天”商标在国内的所有权,他表示目前还无信息可以透露。

  安信证券分析师李铁表示,目前市面上出售的贵州茅台,在包装印刷上都有“飞天”商标,贵州茅台还有一个商标是五星,一般是特供酒用的,贵州茅台使用“飞天”商标时间很长,放弃的可能性不大。

  分析人士认为,贵州高院的判决,对贵州茅台很有利,一方面“飞天”商标划归原合作对象的上级单位,有利于下一步合作;另一方面,如果将商标拿出来拍卖,由于商标潜在价值巨大,很可能出现恶意竞价的结果,贵州茅台的商标使用成本很可能因此提高。

  “飞天”商标抵债5000万元,引起了贵州商贸债权人长城资产贵州办事处的不满,长城资产新闻发言人文显堂表示,“飞天”商标的归属权现在还不一定,公司已经向贵州高院递交异议函。

  关于“飞天”商标价值,一直以来都有着各种争议。2002年,贵州粮油曾委托评估公司对“飞天”商标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师在分析贴有“飞天”标志茅台酒2006年销售额达到6.27亿元的情况下,给予“飞天”商标评估价值7.08亿元。

  “是贵州茅台这四个字值钱,飞天只是个图形商标,脱离了这个就不值钱。”贵州茅台法律部杨主任表示。

  由于贵州粮油拖欠长城资产本息10.67亿元,“飞天”早已被申请冻结。在冻结之后,贵州粮油又以“飞天”商标抵押,向中国银行借款5000万元,后该部分银行欠款被划给贵州商贸,本次贵州高院判决即是抵偿该部分债务。在“飞天”之外,贵州粮油已无值钱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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