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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 02:59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4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浙江西子宾馆飞云厅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9年10月1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七人,谷碧泉副董事长委托贾文心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杨海贤董事委托高自民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了2009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同意将该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了2009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单位,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经审议:

  (一)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单位,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得到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深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资产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深圳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持有的深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资产(以下简称“深蓄电站”),挂牌底价为其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7,129.40万元。

  本次转让事宜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转让事宜已经公司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转让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深蓄电站项目位于深圳市东部盐田区和龙岗区交界,总装机规模4×300MW,是广东省和深圳市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以及紧急事故备用电站。深蓄电站原拟由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能集团”)投资建设,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能集团资产实现整体上市时,深蓄电站项目以当时评估值9,285万元作价注入本公司。目前深蓄电站项目处于筹建期间,尚未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建设所用资金全部来自本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它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它重大争议事项。

  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情况: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2009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深蓄电站项目资产账面价值23,722.13万元,经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调整后账面值23,722.13万元,采用资产法,评估值27,129.40万元,评估增值3,407.27万元,增值率14.36%。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

  23.27

  23.27

  23.27

  -

  -

  长期投资

  2

  -

  -

  -

  -

  固定资产

  3

  23,698.86

  23,698.86

  27,106.13

  3,407.27

  14.38

  其中:在建工程

  4

  23,652.76

  23,652.76

  27,038.60

  3,385.84

  14.31

  建 筑 物

  5

  -

  -

  -

  -

  设备

  6

  46.10

  46.10

  67.53

  21.43

  46.49

  土地

  7

  -

  -

  -

  -

  无形资产

  8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

  -

  -

  -

  其他资产

  10

  -

  -

  -

  -

  资产总计

  11

  23,722.13

  23,722.13

  27,129.40

  3,407.27

  14.36

  (三)交易的定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转让深蓄电站项目资产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挂牌交易底价为其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7,129.40万元。

  (四)目的与影响

  国家发改委在发改能源[2004]71号文中指出:“抽水蓄能电站原则上由电网经营企业建设和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抽水蓄能电站主要服务于电网的功能和效益”、“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要作为独立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因此,公司建设经营深蓄电站的效益将由此受经营管理模式与国家电价政策的制约,独立建设经营深蓄电站效益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规避项目长期效益的风险,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深蓄电站项目。本次资产转让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深圳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深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资产,挂牌底价为其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7,129.40万元;同意授权高自民董事长决定挂牌转让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深圳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持有的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京源公司”)43%股权,挂牌底价为其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7,926.03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公司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开封京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4102001300497

  注册日期:2004年8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电厂。电力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除外,法律、法规规定需行政许可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东情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有51%股权;本公司:出资4,300万元,持有43%股权;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有6%股权。

  经营情况:开封京源公司运营2×600MW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审定数)

  2009年8月31日

  (审定数)

  流动资产

  413,488,263.85

  918,727,893.56

  应收账款

  214,218,544.00

  非流动资产

  3,078,607,811.34

  3,786,283,648.98

  资产合计

  3,492,096,075.19

  4,705,011,542.54

  流动负债

  2,826,956,331.19

  2,335,992,974.94

  非流动负债

  1,840,000,000.00

  负债合计

  2,826,956,331.19

  4,175,992,974.94

  净资产

  665,139,744.00

  529,018,567.60

  2008年1-12月

  2009年1-8月

  营业收入

  -

  885,932,017.82

  利润总额

  -

  -35,325,197.40

  净利润

  -

  -35,325,197.40

  (注:2008年度开封京源公司尚处建设期)

  权属:公司在该项股权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它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它重大争议事项。

  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情况:根据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0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开封京源公司总资产470,501.2万元,负债417,599.3万元,所有者权益 52,901.9万元。经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开封京源公司评估价值为64,944.25万元,对应43%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7,926.03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转让开封京源公司43%股权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经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开封京源公司43%股权评估值27,926.03万元。本次公开挂牌交易底价为人民币27,926.03万元。

  (四)目的与影响

  为应对目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公司相应调整了发展战略,对异地投资非控股项目进行调整。截止2009年8月31日,公司对开封京源公司初始投入24,285.80万元,已按权益法对其进行损益调整-1,538.48万元,账面成本为22,747.32万元,如果以挂牌转让底价27,926万元成交,则本次产权转让当期收益约为5,17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所得用于公司流动资金。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深圳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开封京源公司43%股权,挂牌底价为其资产评估值人民币27,926.03万元;同意授权高自民董事长决定挂牌转让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49>)。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兴安盟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深能北方(科右前旗)风电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建设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1,395万元。

  (二)同意深能北方(科右前旗)风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项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三)同意公司为本项目向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1,000万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中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中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0>)。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兴安盟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深能北方(科右中旗)风电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建设兴安盟科右中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49,764万元。

  (二)同意深能北方(科右中旗)风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三)同意公司为本项目向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同意本项目在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开工建设。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燃气投资博罗县管道燃气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公司”,本公司占87.5%,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占12.5%)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截止200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 24,623万元;负债总额 14,930万元,所有者权益9,693万元;2009年1-9月实现净利润286万元。

  为了拓展业务,巩固其燃气经营的区域龙头地位,培育未来利润增长点,惠州燃气公司拟在广东省博罗县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经营博罗县城市管道燃气项目,项目工程总投资14,024万元(含30年的特许经营权费用420万元),具体工程内容包括3座门站、6座LNG储配站及城区中压管网等。本项目首期投资为3,793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惠州燃气公司出资人民币880万元,占88%股权,其余投资将根据企业资金及项目发展情况逐步实施,采取滚动式发展模式。本次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博罗县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经营博罗县城市管道燃气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4,024万元。

  (二)同意项目首期投资为人民币3,793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惠州燃气公司出资人民币880万元,占88%股权。

  (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物流盐田VMI中心”的议案》。

  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是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本公司占4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占60%股权)。物流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注册资本金4,132万元,截止2009年8月31日,资产总额13,330万元;负债总额12,092万元,所有者权益1,238万元;2009年1-8月实现净利润53.09万元。

  2007年6月30日,物流公司以协议购买方式在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购置了20,930.61平方米的土地(具体详见公司2007年7月3日披露的《董事会五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了进一步扩展物流公司国际货物中转业务,通过保税区与港口之间的“无缝隙对接”,实现货物在境内外的快速集拼和快速流动,增强物流公司的营运水平与综合竞争力;同时物流公司所购置的土地为协议用地,根据相关规定,项目若在规定建设期限内未竣工,物流公司将面临罚款及土地被无偿收回的风险。物流公司拟对该土地进行开发,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物流盐田VMI中心”。本项目为高层物流仓库,具体包括仓储配送区、办公区、商业配套区、冷冻及定温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服务区,预计建筑面积为67,600平方米,总投资25,850万元,由本公司按总投资额的35%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9,050万元,其余投资款项由物流公司通过贷款解决。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物流公司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物流盐田VMI中心”项目,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为67,6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25,850万元。

  (二)同意公司为本项目向物流公司增资人民币9,05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增加到81.19%。

  (三)同意物流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在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深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物流公司钢结构仓库报废损失财务核销的议案》。

  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福田保税区仓库扩建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09年8月19日披露的《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物流公司投资建设福田保税区仓库扩建项目,将福田保税区购置土地上的临时性建筑钢结构仓库予以拆除,改建1栋7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仓,拟对钢结构仓库进行报废损失财务核销。

  物流公司拟拆除的钢结构仓库的资产原值为390.97万元,截至2009年6月底已使用八年,累计计提折旧131.48万元,资产净值为259.49万元。经物流公司委托的深圳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拆除的钢结构仓库采取市场法评估,拟拆除建筑的残余价值为18.78万元,为此,物流公司拟拆除的钢结构仓库报废损失约为240.71万元。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物流公司对原值为人民币390.97万元的钢结构仓库进行报废损失财务核销。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董事会关于该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物流公司因拆除临时性建筑钢结构仓库所致的报废损失予以财务核销之事项,是物流公司开展福田保税区仓库扩建项目的必要程序,是合理的。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Newton公司境外融资保函期限的议案》(详见《关于延长Newton公司境外融资保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1>)。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申请延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开具的境外融资保函的有效期限,授权高自民董事长决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2012年1月25日止;保函金额为3,200万美元,担保范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提供的2,952万美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2>)。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物流公司办理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业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国际贸易融资协议》规定的每笔国际贸易融资的具体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任一笔国际贸易融资展期,担保期限则延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二)同意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为物流公司办理本公司所属其他企业进出口代理业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国际贸易融资协议》规定的每笔国际贸易融资的具体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任一笔国际贸易融资展期,担保期限则延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9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53>)。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4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公司)内蒙古兴安盟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深能北方(科右前旗)风电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建设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51,39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由本公司向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1,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项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前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本项目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批准,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二、投资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东街甲29号万寿商务酒店三楼30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英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营业范围: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销售电力设备、备件、材料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100%股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北控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设立全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人民币51,246万元,静态投资50,064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余投资款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本次投资风电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本项目近期规划20万千瓦,规划面积89.1k㎡,第一期拟建设4.95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设计年平均上网发电量约1.18亿度。

  2009年9月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深能源兴安盟科右前旗额尔敦风电场4.9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09]2133号),本项目已经获得正式核准,项目前期工作全部完成。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开发风力发电项目是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是公司完成国家配额和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实现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

  2、开发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风电发展的竞争力。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我国风电技术和装备制造能力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国内风电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市场竞争也十分激烈。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内蒙古等地发展风电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风电产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3、兴安盟是公司2007年开始布局的风电开发区域,本项目是公司在兴安盟科右前旗开发的第一个风电项目,尽快开展本项目建设工作有利于树立公司形象,便于公司兴安盟后续风电项目的推进。

  (二)存在的风险

  1、风电场投产时间受电网建设进度的制约;

  2、国内原材价格近几年波动很大,设备、材料采购成本、建设成本控制存在一定风险;

  3、国产风机近几年高速发展,设备质量、厂家的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都处于提高过程中,机组运行后设备可能存在可利用率不足的风险。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5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中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公司)内蒙古兴安盟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深能北方(科右中旗)风电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建设兴安盟科右中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49,764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本公司向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项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兴安盟科右中旗风电场一期4.9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需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投资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东街甲29号万寿商务酒店三楼30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英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营业范围: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销售电力设备、备件、材料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新能源和常规能源项目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100%股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北控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设立全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人民币49,764万元,静态投资48,47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余投资款由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本次投资风电项目位于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胡舒镇和代钦塔拉苏木境内,规划容量30万千瓦,规划面积约87.12k㎡。第一期拟建设4.95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设计年平均上网发电量约1.26亿度。

  项目进展情况:该项目由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报告,并已通过华北电力设计院对该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东北电网公司近期将对该项目的接入系统方案进行审查;已基本完成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的申请报告及所需的全部支撑性文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开发风力发电项目是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是公司完成国家配额和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实现电力主业可持续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

  2、开发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风电发展的竞争力。近几年,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我国风电技术和装备制造能力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国内风电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市场竞争也十分激烈。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内蒙古等地发展风电的市场竞争力,实现风电产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3、本项目是公司在兴安盟科右中旗开发的第一个风电项目,尽快开展本项目建设工作有利于树立公司形象,便于公司兴安盟后续风电项目的推进。

  (二)存在的风险

  1、风电场投产时间受电网建设进度的制约;

  2、国内原材价格近几年波动很大,设备、材料采购成本、建设成本控制存在一定风险;

  3、国产风机近几年高速发展,设备质量、厂家的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都处于提高过程中,机组运行后设备可能存在可利用率不足的风险;

  4、该项目的投资尚未得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不获核准的风险。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5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Newton公司境外

  融资保函期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07年12月19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决议,为进一步合理配置电煤自有运力,保障发电主业的生产,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以下简称“Newton公司”)购置2艘7.6万吨级新造燃煤运输船舶;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出具总额为3,936万美元的境外融资保函,由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Newton公司提供2,952万元美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具体详见2007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购置燃煤运输船舶的公告》)。

  公司于2008年1月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出《境外融资保函》,保函金额为3,200万美元,担保范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Newton公司提供的2,952万美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期限至2010年1月。为了办理Newton公司贷款展期,经2009年10月28日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延长中国银深圳分行为Newton公司开具的境外融资保函的有效期限,授权期限至2012年1月25日止;保函金额为3,200万美元,担保范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Newton公司提供的2,952万美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Newton公司

  注册地点: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董事:高自民、李冰、陈敏生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34%的股权)

  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08年12月31日(已审)

  2009年9月30日(未审)

  总资产

  1,487,600,981

  1,345,847,879

  总负债

  434,203,558

  292,311,068

  股东权益

  1,053,397,423

  1,053,536,811

  资产负债率

  29%

  22%

  2008年(已审)

  2009年1-9月(未审)

  营业收入

  603,530,720

  0

  利润总额

  10,164,588

  0

  净利润

  51,199,335

  -131,97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对象:Newton公司

  担保方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出具境外融资保函,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至2012年1月25日止。

  担保金额及范围:保函金额为3,200万美元,担保范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Newton公司提供的2,952万美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Newton公司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投资控股公司,自身并无实体业务,其开展融资业务必须依赖公司为其提供有效的信用支持。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保函,再由中国银行(香港)在境外发放贷款,这种在国内金融市场较为成熟的“内保外贷”融资模式,可以显著提升Newton公司的信用水平。申请延长Newton公司境外融资保函的期限,是其办理贷款展期的前提条件。

  Newton公司是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的重要资本运作平台,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运作受到公司的直接管控,而且其主营业务以控股为主,不涉及其他高风险产业,因此,公司为其申请保函延期,不会增加公司担保风险。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申请延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Newton公司开具的境外融资保函的有效期限,授权高自民董事长决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2012年1月25日止;保函金额为3,200万美元,担保范围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向Newton公司提供的2,952万美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 目

  金 额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35,173.80

  17.19%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128,082.80

  9.36%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各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5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将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宝安垃圾发电厂二期及其他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进口国外设备和材料办理代理业务;同时,物流公司拓展经营为本公司所属其他企业办理风险较小的进出口代理业务。

  为满足上述代理需求,物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福田支行”)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本公司占7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占2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占10%股权)为物流公司办理环保公司的进出口代理业务向招行福田支行申请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由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办理本公司所属其他企业进出口代理业务向招行福田支行申请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2009年10月28日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物流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桃花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吴唯质

  注册资本:人民币4,132万元

  经营范围:为保税区内自购土地单项房地产开发管理,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产品加工、复加工,进出口业务,公路运输保税仓储货运,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

  股权结构:本公司40%、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60%。

  物流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08年12月31日(已审)

  2009年8月31日(未审)

  总资产

  134,059,083.71

  133,300,230.22

  总负债

  122,205,324.33

  120,915,609.36

  股东权益

  11,853,759.38

  12,384,620.86

  营业收入

  60,177,374.02

  29,907,382.03

  利润总额

  -2,846,372.76

  530,861.48

  净利润

  -2,026,541.69

  530,861.48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6,260,992.39

  2,869,255.19

  资产负债率

  91.16%

  90.7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招行福田支行根据《国际贸易融资协议》向物流公司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债权,债权本金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循环使用,其中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用于环保公司的设备和材料代理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本公司所属其他企业进出口代理业务。

  (二)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招行福田支行向物流公司提供的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债权发生额本金,以及相应利息、罚息、手续费、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国际贸易融资协议》规定的每笔国际贸易融资的具体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任一笔国际贸易融资展期,担保责任则延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提供担保是节约公司整体融资费用的需要。物流公司无需向招行福田支行支付全额保证金,为物流公司节约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物流公司为严格控制贸易风险,只为公司所属成员企业办理生产建设用设备、配品备件及材料进出口业务,基础贸易的主体和项目均真实可靠,风险完全可控且较小。因此,财务公司提供担保面临的风险较低。

  公司合计持有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85.58%股权,而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物流公司60%股权,公司合计持有物流公司91.348%股权。因此,财务公司向物流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平和对等的。

  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办理环保公司的进出口代理业务向招行福田支行申请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国际贸易融资协议》规定的每笔国际贸易融资的具体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任一笔国际贸易融资展期,担保期限则延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二)同意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办理本公司所属其他企业进出口代理业务向招行福田支行申请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保函、进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国际贸易融资协议》规定的每笔国际贸易融资的具体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任一笔国际贸易融资展期,担保期限则延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三)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项 目

  金 额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235,173.80

  17.19%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

  128,082.80

  9.36%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各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53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1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4、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09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2009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按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资料完整。

  2、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3)关于挂牌转让深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资产的议案;

  (4)关于挂牌转让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股权的议案;

  (5)关于惠州燃气投资博罗县管道燃气项目的议案;

  (6)关于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福田保税区仓库扩建项目的议案;

  (7)关于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物流盐田VMI中心”的议案;

  (8)关于物流公司钢结构仓库报废损失财务核销的议案;

  (9)关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为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0)关于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披露情况

  提案(1)~(5)、(7)、(8)、(10)内容详见200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提案(6)、(9)内容详见2009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为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1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40楼4006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684138;传真:0755-83684128;

  联系人:黄国维、何烨淳。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2009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为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3、2009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

  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3

  关于挂牌转让深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资产的议案

  4

  关于挂牌转让开封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股权的议案

  5

  关于惠州燃气投资博罗县管道燃气项目的议案

  6

  关于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福田保税区仓库扩建项目的议案

  7

  关于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深圳能源物流盐田VMI中心”的议案

  8

  关于物流公司钢结构仓库报废损失财务核销的议案

  9

  关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为惠州市捷能发电厂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财务公司为物流公司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授权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0027证券简称:深圳能源公告编号:2009-05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8日在杭州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9年10月1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到会监事六人,陆欣监事因病请假,授权贺云监事会主席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物流公司钢结构仓库报废损失财务核销的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一)同意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对原值为人民币390.97万元的钢结构仓库进行报废损失财务核销;

  (二)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财务核销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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