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独立董事
吴百旺
授权独立董事谢荣投赞成票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绍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马须伦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总监吴永良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千元)
71,188,173.00
73,184,006.00
-2.7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千元)
-3,376,085.00
-11,599,346.00
7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44
-2.38
81.5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5,097,005.00
207.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8648
153.8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
23,156.00
1,196,663.00
10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30
0.2030
10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5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30
0.2030
100.63
计算相关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口径的说明:公司2009年1-9月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照母公司1-9月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即58.93646亿股计算,而2009年7-9月的每股收益是按照该期间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数即77.417亿股计算,去年同期的每股财务数据是按当时的股数48.6695亿股计算。
计算每股净资产口径的说明: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是按照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数,即77.417亿股计算,而去年同期的每股财务数据是按当时的股数48.6695亿股计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千元)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883,5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3,873
除超出结算期的票证结算款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1,802
所得税影响额
-1,476
合计
4,164,16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6,43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
2,979,164,139
境外上市外资股
中国银行-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199,86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9,93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956,482
人民币普通股
钟原
3,999,978
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550,055
人民币普通股
2,394,520
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78,315
人民币普通股
戴云霞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PEY LIM CHENG
2,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WU SHUK LING OLIVIA
2,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2009 年7-9 月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24.25亿元,增加盈利103%。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约人民币5.96 亿元,营业成本减少约人民币10.81亿元,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约人民币1.83亿元,营业外收入因航线补贴而增加。同时公司加大可控成本的控制力度,管理费用减少。此外,本报告期燃油套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约人民币1.54亿元,实际交割现金流出约人民币2.31亿元。
2、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本公司短期借款减少约人民币69.22亿元,长期借款增加约人民币43.97亿元,主要是公司调整长短期负债结构所致;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约人民币4.04亿元,因为受经济刺激政策的影响,航空出行旅客增多,预售机位所得票款增多。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75元/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4.9亿股A股;本公司拟向东航集团附属全资子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东航国际”)定向增发不超过4.9亿股H股,发行价格不低于港币1.4元/股;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和定向增发H股方案于2009年9月7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和定向增发H股的申请文件,争取尽早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的方案于2009年10月9日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航空的申请文件,争取尽早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改承诺
1、东航集团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律承诺义务。
2、东航集团特别承诺:
(1)所持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全部费用。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履行情况:忠实履行。
二、本公司2009年上半年向东航集团非公开发行1,437,375,000股A股股票,向东航国际定向增发1,437,375,000股H股股票,东航集团承诺:
1、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三年内,不转让其在此次发行后拥有权益的本公司的股份。
2、由于历史问题,东航集团投入本公司的部分土地和房产尚未过户至本公司名下,东航集团承诺将尽一切可能使本公司获得作为其出资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完善相关产权过户的法律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而给本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则东航集团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本公司由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合理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
(2)公司200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本期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绍勇先生
2009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5证券简称:ST东航公告编号:临2009-07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方航空”)董事会2009年度第5次例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召集,于2009年10月27日在上海国际机场宾馆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副董事长李军先生、董事马须伦先生、罗朝庚先生、罗祝平先生和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周瑞金先生、谢荣先生、刘克涯先生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吴百旺先生授权独立董事谢荣先生投赞成票代为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刘绍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决定于2009年10月28日连同第1项已经通过的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一起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同时公布。
(三)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开立的账户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户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资专户,账号:310066629018170102237,用于存放和管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的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开立的账户为定向增发H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753220090309,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4.9亿股H股的募集资金;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A股及H股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浮动利率债务转换为固定利率债务的议案,原则同意公司采用简单利率掉期的产品将部分浮动利率债务转换为固定利率债务,采用固定利率的债务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超过公司长期美元债务的50%,报国务院国资委书面批准后授权总经理负责实施。公司将在有关方案确定后再行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