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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 03:50  中国证券网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福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祖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86,609,438.67

  1,463,341,131.78

  1.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457,860,153.52

  376,608,435.33

  2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25

  1.85

  21.6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1,641,632.33

  -21.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5

  -22.2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463,165.74

  81,251,718.19

  -12.3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6

  0.400

  -13.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6

  0.400

  -13.1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94

  17.75

  减少1.6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60

  12.37

  减少0.9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2,712,869.73

  本报告期,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11762.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回购,产生营业外收入2970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6,713.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4,875.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630.15

  所得税影响额

  -8,211,177.02

  合计

  24,627,900.9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76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135,645,819

  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实业银行-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77,54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6,418,66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249,360

  人民币普通股

  何晓阳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269,66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418,19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306,98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57,19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37,833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12月31日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117,936,169.73

  65,870,438.65

  52,065,731.08

  79.04%

  预付款项

  66,909,343.54

  50,019,295.36

  16,890,048.18

  33.77%

  在建工程

  34,809,580.68

  13,139,102.97

  21,670,477.71

  164.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46,598.33

  19,635,449.72

  -8,788,851.39

  -44.76%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141,000,000.00

  -91,000,000.00

  -64.54%

  应付票据

  27,902,010.00

  43,520,000.00

  -15,617,990.00

  -35.89%

  其他应付款

  57,504,415.26

  334,910,181.28

  -277,405,766.02

  -82.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666,700.00

  20,000,000.00

  16,666,700.00

  83.33%

  长期借款

  528,333,300.00

  160,000,000.00

  368,333,300.00

  230.21%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主要是预付茂业中心项目土地使用权费用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本期盐市口二期项目和茂业中心项目工程投入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是本期利润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所致。

  (5)短期借款减少主要是本期归还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6)应付票据减少主要是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7)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是本期归还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增10年期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4亿元,一年内到期部分列入。

  (9)长期借款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10年期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4亿元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09年1-9月

  2008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投资收益

  15,460,411.84

  22,887,914.14

  -7,427,502.30

  -32.45%

  营业外收入

  32,565,887.37

  3,590,638.00

  28,975,249.37

  806.97%

  营业外支出

  1,808,313.02

  448,152.58

  1,360,160.44

  303.50%

  所得税费用

  32,034,956.91

  23,276,678.44

  8,758,278.47

  37.63%

  变动原因:

  (1)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转让三家商贸公司股权。

  (2)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11762.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被回购,产生营业外收入2970万元。

  (3)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支付正阳广告公司赔偿款所致。

  (4)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09年1-9月

  2008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25,581.05

  -51,520,227.47

  17,894,646.42

  34.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49,679.80

  -54,006,643.68

  68,056,323.48

  126.01%

  变动原因: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土地使用权回购款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9年7月7日,公司与成都国桦金属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国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成都成商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商汽车”)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成都国桦。该事项已于2009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收到成都国桦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150万元,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故成商汽车本期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09年8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商场(集团)绵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茂业商厦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向绵阳公司提供总额度为贰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该事项分别于2009年7月9日、7月25日、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2009年9月25日,上述贷款已全部归还。

  3、2009年8月3日,公司与成都崇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崇德“)签订《联建协议书》,拟对成都崇德拥有的宗地编号为GX15(213):2006-061,位于成都南部副中心总部办公区(高新区原永安村7组、仁和村6组)的地块进行开发,建成后公司将拥有91,505 平方米的商业面积。该事项分别于2009年8月5日、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3981.50万元,相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2000万元设立了成商集团成都人民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商场”)。该事项已于2009年8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5、报告期内,成都屈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屈臣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公司。该事项已于2009年8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屈臣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09年9月30日查封了绵阳公司兴达广场一层价值1350万元的房产。该查封对绵阳公司正常经营无影响。

  6、2009年9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人民商场与成都广成智恒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兴龙建设开发公司及龙泉驿区亚热带商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龙泉驿区龙泉镇龙平路102号“亚热带商城”一至三层共计8373.43平方米的物业及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用于开设人民商场龙泉店。该事项已于2009年9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2009年9月29日,龙泉店正式营业。

  7、2009年9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人民商场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富临集团位于成都市大庆路6号的富临清江雅居二号楼第一、二层面积为5033.04平方米的商业房产,用于开设人民商场清江店。该事项已于2009年9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清江店预计将在本年内开业。

  8、2009年9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北站支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合同》,向该行申请借款人民币6亿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茂如先生及其配偶张静女士为上述抵押贷款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分别于2009年9月5日、9月22日、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报告期内,上述抵押贷款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借款4亿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福琴

  200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8证券简称:成商集团编号:临2009-41号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王福琴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日常闲置资金购买100%返还本金的银行稳健型理财产品,购买单笔金额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内(含伍仟万元),且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的任意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本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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