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马路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红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梅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0,734,880,534.95
8,143,249,177.44
31.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590,339,612.78
2,346,865,701.55
1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94
3.57
10.3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425,285.10
-72.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2
-72.6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424,881.64
251,102,815.80
-34.76
基本每股收益
0.2578
0.3820
-34.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3197
-
稀释每股收益
0.2578
0.3820
-34.7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54
9.69
减少5.48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93
8.11
减少6.81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163,8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8,928.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36.33
所得税影响额
-13,585,085.65
合计
41,006,706.1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9,30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7,011,514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129,960
人民币普通股
巩义市供电公司
8,986,71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8,199,861
人民币普通股
2,266,612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70,803
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农行-"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760,24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
1,312,099
人民币普通股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1,311,472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09-9-30
2008-12-31
变动率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938,952,934.25
921,126,526.18
110.50%
主要为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1,002,061,516.47
554,073,704.09
80.85%
主要为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
69,009,935.79
18,535,082.98
272.32%
主要为基建用物资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24,867,707.62
17,033,751.43
45.99%
主要为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984,206,285.93
390,941,117.42
151.75%
主要为贸易融资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1,740,000,000.00
15,000,000.00
11500.00%
主要为固资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项目
2009年1-9月
2008年1-9月
变动率
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15,122.68
12,653,585.00
-69.85%
主要为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54,517,577.75
9,353,795.66
482.84%
主要为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1,102,815.80
384,872,179.51
-34.76%
主要为本期铝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425,285.10
774,201,120.25
-72.69%
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8,716,791.72
421,934,312.18
257.57%
主要为当期新增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2005年8月,公司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巩义市供电公司、巩义市怡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的承诺如下:
(1)关于现金补差的承诺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如对价支付完成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公司股价出现下跌,则对复牌后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与3.66元之间差额的50%(四舍五入,精确到厘),豫联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现金补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不超过5元。(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其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承诺:
a、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特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亦相应调整。
b、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c、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豫联集团、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巩义市供电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d、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07年4月公司向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A股10,000万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中承诺:“增发完成后,三年内不转让所拥有的中孚实业权益股份”。(正在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8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了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已经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3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金红利已于2009年5月14日发放。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路平
2009年10月27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