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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 03:50  中国证券网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董事

  梁鸣

  因公请假,委托董事黄笑声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罗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818,225,833.92

  2,454,241,634.72

  14.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874,569,298.92

  839,092,425.70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17

  3.04

  4.2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9,060,124.55

  343.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9037

  343.3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54,291.39

  35,476,873.22

  -34.9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93

  0.1287

  -34.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93

  0.1287

  -34.9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29

  4.06

  减少2.2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30

  1.59

  减少1.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1,458,084.49

  利率互换产品公允价值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7,583.22

  所得税影响额

  16,543.73

  合计

  21,542,211.4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6,84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09,220

  人民币普通股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363,115

  人民币普通股

  湖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191,295

  人民币普通股

  鲍庆海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谢清火

  772,481

  人民币普通股

  刘波

  759,238

  人民币普通股

  袁惠文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高琳

  587,800

  人民币普通股

  谢开蓉

  3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杨建华

  343,9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1

  应收票据

  0.00

  70.00

  -70.00

  -100.00%

  2

  应收账款

  8,527.37

  5,990.52

  2,536.85

  42.35%

  3

  预付款项

  1,465.82

  4,398.87

  -2,933.05

  -66.68%

  4

  其他应收款

  1,657.19

  652.41

  1,004.78

  154.01%

  5

  存货

  44,800.98

  31,046.18

  13,754.79

  44.30%

  6

  固定资产

  109,987.07

  43,057.76

  66,929.32

  155.44%

  7

  在建工程

  47,661.54

  94,025.72

  -46,364.18

  -49.31%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1.28

  627.53

  883.75

  140.83%

  9

  短期借款

  12,110.00

  19,810.00

  -7,700.00

  -38.87%

  1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44.12

  3,189.93

  -2,145.81

  -67.27%

  11

  预收款项

  32,265.20

  5,532.16

  26,733.03

  483.23%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600.00

  1,500.00

  7,100.00

  473.33%

  13

  长期应付款

  6,000.00

  0.00

  6,000.00

  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5,741.86

  1,600.00

  4,141.86

  258.87%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38.79

  932.47

  406.32

  43.58%

  16

  销售费用

  692.53

  232.18

  460.35

  198.28%

  17

  管理费用

  2,009.29

  1,512.52

  496.77

  32.84%

  18

  财务费用

  2,534.09

  388.52

  2,145.57

  552.24%

  19

  资产减值损失

  96.88

  -272.60

  369.49

  135.54%

  20

  投资收益

  -668.97

  450.08

  -1,119.05

  -248.63%

  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06.01

  -10,233.92

  35,139.93

  343.37%

  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1.34

  35,876.30

  -31,464.97

  -87.70%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70万元,系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536.85万元,增长比例42.35%,主要系公司应收脱硫服务费增加1,766.33万元及应收科技园区建设款增加531.29万元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933.05万元,降低比例66.68%,主要系预付3,715万元土地款在该地块办理土地证后转入开发成本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004.78万元,增长比例154.01%,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生应收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780万元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3,754.79万元,增长比例44.30%,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增加开发成本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66,929.32万元,增长比例34.69%,主要系公司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脱硫项目在建工程8,524.14万元、合肥一电厂1×600MW脱硫项目在建工程7,297.57万元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项目在建工程51,590.13万元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46,364.18万元,降低比例49.31%,主要系以下原因所致:①公司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脱硫项目在建工程8,524.14万元、合肥一电厂1×600MW脱硫项目在建工程7,297.57万元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义马铬渣综合治理发电项目在建工程51,590.13万元转入固定资产;②公司合肥二电厂2×350MW脱硫运营项目在建工程增加7,041.34万元、安徽芜湖发电厂五期1×600MW脱硫运营项目在建工程增加1,500万元。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883.75万元,增长比例140.8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丽岛漫城项目预收预售房款增加导致预收账款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7,700万元,降低比例38.87%,系公司偿还流动资金贷款7,700万元所致。

  (10)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145.81万元,降低比例67.27%,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利率互换产品公允价值上升2,145.81万元所致。

  (11)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26,733.03万元,增长比例483.2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丽岛漫城项目预收预售款22,422.24万元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7,100万元,增长比例473.33%,主要系公司本期末长期借款中7,100万元一年内即将偿还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6,00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应付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6,000万元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4,141.86万元,增长比例258.87%,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收到铬渣治理补助款2,920万元、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款390.50万元以及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产生831.36万元递延收益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06.32万元,增长比例为43.58%,主要系公司国际企业中心项目计提土地增值税所致。

  (16)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60.35万元,增长比例为198.28%,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丽岛漫城项目营销策划费用增加所致。

  (17)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96.77万元,增长比例为32.84%,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转固定资产后新增折旧费用413.86万元及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18)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145.57万元,增长比例为552.24%,主要系公司环保BOOM项目借款财务费用增加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财务费用

  增加所致。

  (19)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369.49万元,增长比例为135.54%,系公司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20)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19.05万元,降低比例248.63%,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产品利率掉期投资损失606.69万元及参股公司中盈长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减少539.02万元所致。

  (2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5,139.93万元,增长比例343.3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丽岛漫城项目新增预收预售房款22,422.24万元、公司科技园区建设及代建项目回款较去年同期增加4,643.23及公司环保项目新增回款4,512万元所致。

  (22)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1,464.97万元,降低比例为87.70%。主要系公司新增借款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5,045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8年3月19日义马环保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签署了关于从事利率互换业务的《委托协议》,2008年4月24日与其签署了《交易确认书》。交易确认双方在约定期间按照约定的不同利率基础进行特定本金下的利息扎差清算的业务,委托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0日。

  协议规定的计息额度为义马环保在农行已取得的贷款本金人民币23000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万元,交易条件为当市场同时满足美元6个月的同业拆放利率(usd 6m libor) <=7.0%、美元30年的固定期限互换利率(30y usd cms) >=3.80%。利息扎差清算模式为:农行支付人民币年利率7.83%×N/M ,义马环保支付人民币年利率7.1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文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金融机构对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报价认定为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的公允价值,并将根据一贯性原则以后期间均采用该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

  2009年1-9月该利率互换产品亏损人民币606.69万元。

  经公司对农行书面函证,该金融衍生工具——利率互换2009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的报价为-152.8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44.12万元),因2008年12月31日市值为-466.7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89.93万元),公司据此确认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145.81万元,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为1,044.12万元。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1机组于2009年6月5日至26日期间完成了72+24小时试运行工作,并于2009年6月29日接到河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关于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1机组72+24小时试运完成通知”的确认函。(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于2009年9月2日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拥有的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合同脱硫岛设备,历史成本为6,096.59万元,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融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000万元,融资期限为5年。(详见2009年9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请专门机构对大别山电厂2×600MW火电机组烟气脱硫(EPC)工程总承包合同造价进行了审核,审定EPC工程造价为22,964.69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凯迪电力承诺:

  (1)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 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0.5 股,共计4,160,000 股。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①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②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③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原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长江通信、武汉城开、湖北科投承诺:

  在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湖高新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履行情况: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东湖高新2007年、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08]398号)、(众环审字[2009]078号),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高于50%,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

  持股5%以上原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执行以上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前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廷元

  200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编号:临2009-2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于2009年10月26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有8人,董事梁鸣先生委托黄笑声先生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罗廷元先生主持。会议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09年三季度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50.57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3547.69万元;每股收益0.1287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06%;截止2009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7456.93万元。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了《关于授权长沙子公司土地竞拍的提案》

  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竞拍位于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内的一宗工业用地,该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了《关于黄冈大别山电厂2×600MW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同意《黄冈大别山电厂2×600MW火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审核结论暨EPC工程造价为22,964.69万元。

  赞成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关联董事陈义生、程坚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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