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陶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崭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建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32,764,467.37
994,978,335.44
23.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738,172,330.82
703,009,602.57
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10
2.00
5.0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8,506,321.59
1,719.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7
1,719.9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856,017.86
52,726,645.26
-5.5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
0.15
-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
0.15
-6.2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70
7.14
减少0.9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70
7.14
减少0.95个百分点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6,71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陶国平
16,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144,126
人民币普通股
夏志良
15,840,410
人民币普通股
盛冬生
14,525,782
人民币普通股
周永康
11,103,105
人民币普通股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500,050
人民币普通股
顾兴男
5,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5,602,013
人民币普通股
沈永林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应收账款32,352,826.31元,较期初增加57.22%,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销售力度而增加赊销额度所致。
2、报告期预付账款9,248,444.74元,较期初减少61.94%,主要原因为是公司复合纺项目予付工程款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3、报告期存货240,590,816.32元,较期初增加82.66%,主要原因为增加原料库存及控股子子公司天地国际增加贸易商品所致。
4、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91,299,300.00元,较期初增加6926.81%,主要原因为公司投资参股设立苏州市相城区永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致。
5、报告期固定资产523,857,770.34元,较期初增加155.70%,主要原因为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6、报告期在建工程242,760.00元,较期初减少99.90%,主要原因为公司年产8万吨多功能复合短纤维纺丝技术改造项目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7、报告期短期借款277,250,000.00元,较期初增加63.57%,主要原因为增加流动资金所致。
8、报告期应付票据120,1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140.20%,主要原因为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原料而增加应付票据。
9、报告期应付账款55,922,377.28元,较期增加149.65%,主要原因为公司因原料采购量增加而增加赊欠额所致。
10、报告期预收账款11,002,484.60元,较期初增加52.33%,主要原因为预收客户定金所致。
11、报告期应交税费-8,746,823.26元,较期初减少244.30%,主要原因为公司储备原料增加进项税金所致。
12、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506,321.59元,主要原因为是由于公司利润增加而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
1、股东陶国平、夏志良、盛冬生、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股东周永康、顾兴男、尤小弟、沈永林、邹水林、沈惠康、浦金龙、朱瑞岐、朱明来、居明华和上海鑫荻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9年4月26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1,278,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2009年6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现金红利于2009年6月18日发放完毕。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国平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