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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 05:05  中国证券网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总经理林科闯先生及财务总监黄智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58,761,940.82

  861,041,103.02

  104.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423,008,837.55

  481,131,513.15

  19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12

  1.95

  162.5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2,335,926.84

  636.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66

  560.00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533,354.38

  142,095,324.40

  215.2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5772

  215.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5772

  215.8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01

  9.99

  增加0.0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51

  6.07

  减少3.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5,905,600.00

  主要为:湖北省荆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拨付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款的通知》荆开财发[2009]25号文件补贴款项4,973.50万元;本公司承担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第二批项目,获得基金无偿资助400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81.06

  所得税影响额

  -887,854.54

  合计

  55,004,764.4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01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369,37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98,825

  人民币普通股

  景福证券投资基金

  4,539,76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8,939

  人民币普通股

  吴旗

  3,4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45,90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67,632

  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83,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868,242

  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中行-FORTIS BANK SA/NV

  1,209,907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2008年6月底才实施完毕重大资产重组,2008年1月至6月收入主要来源于托管LED类经营性目标资产产生的托管费用,购买的LED类经营性目标资产从2008年7月起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全部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报表范围;公司2009年三季度实施完成了资产重组事项,主营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彻底改善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故各项指标均发生较大变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09年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及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80,000 万元投资于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 产业化项目事项, 于2009年9月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07号)的文核准,根据该批复,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50万股,每股发行价2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81,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等)1,921.8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9,978.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9 年9 月25 日全部到账,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09)051号验资报告。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形成公司北方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国内外市场旺盛的需求,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保证重组、股改后,本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控股股东将用现金向本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报告期内,正处于承诺履行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已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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