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蔡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安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803,307,468.14
762,408,525.65
5.3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3,951,126.38
27,038,339.66
-8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05
0.31
-83.87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188,087.07
-16.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0
-16.67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146,956.92
-23,087,213.28
-1,387.5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26
-1,4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26
-1,4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32.74
-584.32
减少328.6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70.13
-672.45
减少1,366.0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60,026.64
债务重组损益
4,158,179.57
利息减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7,304.26
流动资产盘盈
81,454.78
合计
3,482,303.4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24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华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042,0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美玉
2,003,693
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盛康贸易有限公司
1,695,911
人民币普通股
陕建上证
1,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陕西瑞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116,700
人民币普通股
西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7,174
人民币普通股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
1,107,174
人民币普通股
王敏
882,234
人民币普通股
陈伟
69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原因是海南长安制药有限公司收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2、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53.52%,原因是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长安医院综合楼二期工程投入和海南长安制药双室软袋项目的投入。
3、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减少51.81%,原因是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对计提的大型设备保修费用的摊销。
4、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65.32%,原因是收到其他单位的往来款项增加。
5、专项应付款比期初增加42.58%,原因是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收到863项目科技经费。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比期初减少85.39%,原因是亏损所致。
7、营业收入比上期增加30.67%,原因是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收入增加。
8、营业成本比上期增加55.83%,原因是西安万杰长信发展有限公司依照谨慎性原则随账龄增加而计提的坏账准备,海南长安国际制药增加洛铂项目的营销费用。
9、营业外收入比上期增加,原因是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在招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行贷款被免除利息。
10、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期增加3305.24%,原因是支付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款余款及滞纳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中期业绩预亏公告,详见2009年7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公司在中行陕西省分行逾期贷款被陕西信吉商贸有限公司拍得的公告,详见2009年8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详见2009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4、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详见2009年9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5、公司有关资产被依法判决的公告,详见2009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6、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依法判决的公告,详见2009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8、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09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9、公司关于召开二OO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09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36个月锁定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安信息股本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36个月的锁定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02元(2006年3月6日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格的150%)。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承诺执行。
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被依法判决给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09年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原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年度报告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世杰
200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ST长信编号:临2009-026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9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