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徐建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司文培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晓璐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900,358,473.54
10,476,999,796.84
23.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5,001,722,265.67
4,564,542,108.20
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89
4.46
9.64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16,122,875.99
323.9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8
327.03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178,801.66
493,135,407.43
5.4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5
0.482
5.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9
0.470
2.1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5
0.482
5.4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16
9.86
减少0.7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05
9.61
减少1.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31,127.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1,684,051.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467,822.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600,335.47
所得税影响额
-2,846,588.19
合计
12,373,822.6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3,859户,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63,215户,流通股B股股东30,644户。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3,520,36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488,04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124,661
人民币普通股
MANULIFE GLOBAL FUND
8,260,119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74,431
人民币普通股
HTHK-VALUE PARTNERS INTELLIGENT FUNDS-CHINA B SHARE FUND
4,684,460
境内上市外资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6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MACQUA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AS RE FOR PREMIUM CHINA FUND
3,859,395
境内上市外资股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3,676,039
境内上市外资股
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
3,199,921
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59.79%,主要是由于企业承接的大项目订单比例上升,相关收款期限放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23.9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合同订单增加,预收款项上升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执行分红政策的情况:报告期内实施的2008年现金红利分配计102,273,930.80元,加上已实施的2007年和2006年的现金红利分配总计272,730,482.20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计120,488,954.68元。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