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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3日 02:03  中国证券网

  B24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袁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勇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7,027,375,313.04

  6,172,480,028.76

  13.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920,502,139.12

  2,841,951,872.86

  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09

  2.04

  2.4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1,147,260.41

  6,009.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9

  6,009.3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225,147.84

  218,201,461.11

  -42.1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

  0.16

  -4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6

  0.16

  -40.7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92

  7.47

  减少5.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90

  7.26

  减少4.3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1,974.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27,602.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1,2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67,398.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728.02

  所得税影响额

  -1,092,423.90

  合计

  6,189,074.1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1,32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9,016,69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4,929,01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69,676

  人民币普通股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13,322,251

  人民币普通股

  张振广

  11,915,068

  人民币普通股

  国际金融-花旗-MARTIN CURRI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10,199,97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9,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523,708

  人民币普通股

  梁荣朗

  8,008,004

  人民币普通股

  袁志敏

  7,1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0,021.25

  1,263,510.00

  -613,488.75

  -48.55%

  应收账款

  1,363,749,431.02

  1,036,660,212.85

  327,089,218.17

  31.55%

  其他应收款

  33,959,351.03

  19,851,523.96

  14,107,827.07

  71.07%

  长期股权投资

  700,000.00

  2,100,000.00

  -1,400,000.00

  -66.67%

  固定资产

  1,025,359,916.23

  744,533,213.34

  280,826,702.89

  37.72%

  在建工程

  24,994,572.47

  241,986,545.32

  -216,991,972.85

  -89.67%

  应付账款

  1,044,728,800.88

  505,583,881.14

  539,144,919.74

  106.64%

  应交税费

  -5,017,643.10

  -17,403,450.05

  12,385,806.95

  71.17%

  应付利息

  13,666,666.66

  34,166,666.65

  -20,499,999.99

  -60.00%

  其他应付款

  151,583,129.60

  80,753,109.92

  70,830,019.68

  87.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其他流动负债

  99,843,242.26

  58,496,494.19

  41,346,748.07

  70.68%

  长期借款

  415,000,000.00

  200,000,000.00

  215,000,000.00

  107.50%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613,488.75元,减幅为48.55%,主要原因是公司期末持有期货买卖合约金额减少;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27,089,218.17元,增幅为31.5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销售额增加,且公司给予客户1到3个月不等的信用期,截至期末部分货款未到结算期;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14,107,827.07元,增幅为71.07%,主要原因是主要因为公司业务备用金增加;

  (4)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减少1,400,000.00元,减幅为66.6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广州金安溯源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款;

  (5)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280,826,702.89元,增幅为37.72%,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工程验收转入;

  (6)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216,991,972.85元,减幅为89.67%,主要原因是公司四期厂房转入固定资产;

  (7)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539,144,919.74元,增幅为106.6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采购量加大导致应付账款相应增加,且公司议价能力增强,付款信用期延长;

  (8)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12,385,806.95元,增幅为71.1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退回上年度多缴的所得税;

  (9)应付利息比期初减少20,499,999.99元,减幅为60.00%,主要原因是7月公司支付08年公司债利息;

  (10)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70,830,019.68元,增幅为87.71%,主要原因是公司质保金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10,000,000.00元,减幅为100.00%,主要原因是归还了到期借款;

  (12)其他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41,346,748.07元,增幅为70.6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项目专项资金等政府补助增加;

  (13)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215,000,000.00元,增幅为107.50%,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银行长期借款。

  3.1.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87,196.53

  16,223,398.38

  -11,536,201.85

  -71.11%

  管理费用

  260,233,098.79

  152,085,900.50

  108,147,198.29

  71.11%

  资产减值损失

  -122,355,196.41

  6,838,329.87

  -129,193,526.28

  -1889.2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1,250.00

  -864,650.00

  1,015,900.00

  117.49%

  投资收益

  -792,629.00

  -166,990.46

  -625,638.54

  -374.66%

  营业外收入

  7,447,890.54

  31,546,143.66

  -24,098,253.12

  -76.39%

  营业外支出

  310,914.52

  3,236,844.65

  -2,925,930.13

  -90.39%

  所得税费用

  35,847,102.77

  71,732,265.62

  -35,885,162.85

  -50.03%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11,536,201.85元,减幅为71.11%,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高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商品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减少;

  (2)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8,147,198.29元,增幅为71.1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研究开发投入;

  (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29,193,526.28元,减幅为1889.26%,主要原因是本期冲回大额的存货跌价准备;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015,900.00元,增幅为117.4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塑料期货市场进行期货交易;

  (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625,638.54元,减幅374.66为%,主要原因是确认期货交易收益减少;

  (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4,098,253.12元,减幅为76.39%,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款转入以及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少;

  (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925,930.13元,减幅为90.39%,主要原因是捐赠支出及其他非常损失减少;

  (8)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5,885,162.85元,减幅为50.0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下降所得税计提减少。

  3.1.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1,147,260.41

  -6,957,581.19

  418,104,841.60

  600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14,074.48

  -335,123,281.46

  255,709,206.98

  76.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64,238.23

  490,540,750.93

  -631,204,989.16

  -128.6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18,104,841.60元,增幅为6009.34%,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前期货款正常回笼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②公司加强库存控制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55,709,206.98元,增幅为76.30%,主要原因是广州科学城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及固定资产购置较上年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31,204,989.16元,减幅为128.68%,主要原因是本期资金充裕,归还了部分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04年1月5日与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书》(穗高天管高唐[2004]10号),管委会转让位于天河科技园、软件园高唐新建区第七小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给公司,该地块面积26,670.00平方米,转让金总额8,401,050.00元。根据穗国土建用字[2005]第247号《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定批准用地面积为24,707.00平方米。公司与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土地出让金总额为7,782,705.00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有余款285,639.40元未付。

  (2)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高鑫于2007年6月25日以成交价9.52亿元竞得编号为长土网挂(2007)01号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款已全部交清并取得编号为“长国用(2008)第02563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长沙高鑫于2009年6月8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决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补偿长沙高鑫因未能按期交付土地导致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人民币145,873,801.08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9年7月7日受理此案。截至报告期末,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3)2007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高鑫通过拍卖方式,竞得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007]挂108号地块(原长沙市第二制鞋厂),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宗地总面积39270.75平方米,出让面积39270.75平方米,成交价款总额15,200万元,地块容积率不大于3.2。截止2009年9月30日,土地款已全部交清并取得编号为“长国用(2008)第03515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二鞋厂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

  (4)2009 年9 月17 日,公司原董事夏世勇、李建军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就上述二人违反证券法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夏世勇、李建军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有关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从事短线交易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夏世勇、李建军分别给予警告。

  夏世勇已于2009年9月1日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李建军已于2009年9月1日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1)袁志敏、宋子明、熊海涛、夏世勇、李南京承诺:其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5年8月9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限内均不超过百分之五。且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6元。在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本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设定的价格(16元)将按以下公式进行复权计算:

  派息时: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1=(P-D)/(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三项同时进行: P1=(P-D+AK)/(1+K+N)

  其中,P=16元,P1为调整后的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

  其中,熊海涛、夏世勇和李南京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中,来源于受让的宋子明先生的有限售条件的激励股份,不受16元价格的限制。

  (2)李建军等118名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中,来源于受让的宋子明先生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5年8月9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该部分股份。

  (3)公司全体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志敏

  200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2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0月22日在公司10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袁志敏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金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金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会议决定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

  三、《关于聘任李南京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南京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0月23日

  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李南京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李南京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李南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次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李南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匡镜明 陈雄溢

  梁振锋 任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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