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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 02:43  中国证券网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秉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碧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32,871,234.77

  1,201,085,405.90

  10.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098,833,920.68

  1,050,195,334.31

  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40

  4.20

  4.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4,904,508.51

  94.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2

  96.15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117,678.37

  73,638,586.37

  25.9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447

  0.29455

  25.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8527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63

  6.70

  增加1.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51

  6.49

  增加1.9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36,148.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01,114.2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55,630.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571.7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869.89

  所得税影响额

  101,392.32

  合计

  2,320,546.6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60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377,286

  人民币普通股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8,410,734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3,399,971

  人民币普通股

  柯文良

  1,246,639

  人民币普通股

  陈瑞岗

  944,246

  人民币普通股

  王广珍

  729,500

  人民币普通股

  安国文

  441,900

  人民币普通股

  牛贵宾

  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柳好

  35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09年9月30日(元)

  2008年12月31日(元)

  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

  货币资金

  314,181,683.83

  110,451,519.56

  184.45

  应收票据

  23,500,000.00

  6,900,000.00

  240.58

  应收账款

  5,677,642.69

  917,530.25

  518.80

  其他应收款

  4,490,222.17

  135,974.78

  3202.25

  存货

  138,320,768.62

  201,330,858.26

  -31.30

  长期股权投资

  5,289,602.13

  -100.00

  在建工程

  22,848,151.91

  0

  100.00

  应付票据

  979,947.70

  3,846,179.20

  -74.52

  应付账款

  80,145,254.87

  58,463,750.45

  37.09

  预收款项

  22,872,460.44

  13,754,095.03

  66.30

  应付职工薪酬

  970,398.70

  577,139.00

  68.14

  应交税费

  38,542,533.97

  4,488,743.40

  758.65

  其他应付款

  73,493,425.51

  52,727,759.52

  39.38

  项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增减幅度(%)

  财务费用

  -754,056.68

  5,245.46

  -14475.42

  投资收益

  -593,434.21

  -342,994.00

  73.02

  营业外收入

  2,884,399.27

  11,033,760.14

  -73.86

  营业外支出

  277,856.74

  197,542.50

  40.66

  项目

  本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4,904,508.51

  130,798,559.66

  9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73,625.33

  -11,065,467.52

  123.88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销售回款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啤酒销售旺季赊销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本期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5)存货减少主要系期末原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处置联营公司所致;

  (7)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公司北厂新增纯生啤酒生产线所致;

  (8)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结算款减少所致;

  (9)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期末供货商货款未结算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期末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本期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减少所致;

  (12)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期末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未退还的啤酒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增加所增加的利息收入所致;

  (15)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本公司处置联营公司所形成的股权转让损失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改时承诺:(1)对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的经营业绩做出承诺,若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则向流通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限售条件:详见前文“股东情况”。(3)关于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承诺:在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将增持公司股份,使其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0%以上。增持股份购入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4)将协助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12个月内,向股东大会提出针对公司2006、2007、2008年任意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的业绩目标,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1)截至2009年9月30日,未触发股份追送条款。(2)燕京啤酒严格按照“限售条件”承诺履行。(3)燕京啤酒根据股改承诺,分别于2007年3月20日至3月21日、5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惠泉啤酒3,399,971股股份,累计持有惠泉啤酒股份125,067,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所做承诺已完成。(4)关于股权激励方面的承诺正在商讨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规定,2009年5月19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将按《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结合当年的经营赢利状况制定现金分红方案。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以25,000万股股本为基础,每10股派1元,共计2,500万元。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秉骥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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