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本报讯 近日,国税总局召开实施《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视频会议,就《管理办法》进行全国性的视频辅导,并研究部署执行工作。据悉,今年1-9月,全国非居民企业实现税收436.56亿元,同比增长52.2%。其中,企业所得税322.84亿元,同比增长63.2%。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首个《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在视频会议上表示,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以来,税收协定的执行面临新的挑战,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大量增加。国际税务司于今年8月印发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正结合《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研究制定全面的税收协定解释性文件,预计在今年底前下发。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已要求各地国际税务管理部门,力争在今年底前基本规范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和备案,制定本省本地区的具体执行办法,明确内部流程和岗责,制定岗责考核标准,建立健全税收协定待遇审批和备案的内部监控机制,防范执法风险,严防在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和备案中出现违纪行为。同时,要提高非居民税收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税收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