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延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文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6,178,244,685.60
4,405,039,025.61
40.2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796,709,533.16
2,482,393,623.17
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5427
4.9198
12.6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1,069,064.52
0.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976
0.9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195,066.75
133,444,779.91
-16.1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26
-18.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26
-1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26
-18.7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40
4.77
减少0.8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40
4.79
减少0.8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9月)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205.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60,514.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7,412.65
所得税影响额
140,426.27
合计
-530,880.2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1,42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35,341,440
人民币普通股
青岛海光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3,083,04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1,157,12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9,703
人民币普通股
刘晖
7,830,023
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624,896
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501,96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5,686,97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499,92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4,549,662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变动较大的指标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比年初增加149.12%,增加额为772,785,431.18元,主要是本年9月底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导致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比年初增加321.30%,增加额为922,995,147.57元,主要是预付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设备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年初增加114.50%,增加额为3,431,299.36元,主要是业务备用金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比年初增加197.05%,增加额151,685,365.59元,主要是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5、工程物资期末比年初增加299.08倍, 增加额为56,529,031.59元,主要是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工程安装用物资增加所致。
6、应付帐款期末比年初增加67.05%,增加额为104,889,725.07元,主要是期末应付美废、木浆等原材料款及部分设备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年初增加47.01%,增加额为4,239,613.88元,主要是本年9月份工资比上年12月份工资额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比年初减少267.42%,减少额为63,115,559.31元,主要是因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设备抵扣增值税使增值税留抵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比年初增加74.88%,增加额为2,633,738.63元,主要是应付债券发行费用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比年初增加141.94%,增加额为88,000,000.00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比年初增加56.92%,增加额为366,000,000.00元,主要是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12、应付债券期末比年初增加额为732,406,793.34元,主要是发行债券增加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94.41%,减少额为8,370,314.14元,主要是母公司因设备抵扣税款本期实现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0.33倍,减少额为14,050,775.57元,主要是去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存货已经销售或耗用,本报告期对其原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了冲回所致。
1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66.48%,减少额为1,471,807.20元,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39.55%,减少额为23,743,529.56元,主要是本期由于利润总额减少而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50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5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97,500万元。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9月30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00号验资报告。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09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目前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10%。
2、根据2005年、200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本公司2005年、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低于12000万元、14500万元。或2005年、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博汇集团承诺:一次性追加支付对价的股份总数420万股。
3、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二级市场出售价格不低于8.0元/股(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增发新股、配股或可转债时,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实施后2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5.40元/股,则自次一交易日起,博汇集团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直至增持数量达到500万股,或本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5.40元/股,并承诺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以上承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均未违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2008年1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确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该议案已经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计
40,366,08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5月8日实施完毕。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200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09-02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10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延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公司截至2009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及专户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50号)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5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97,500万元,本次发行扣除当期应支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5,70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上述划入资金扣除本次审计及专项报告费用、律师费用、公告费用等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364.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9月30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00号验资报告。
2、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期(月)
备案情况
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
183,883
18
鲁经贸改备[2008]019号
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需要的缺口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因经营、市场等因素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取得的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取得的资金。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08年4月先行利用自筹资金开工建设。
3、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项目141,879.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工程支出10,713.8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支出131,165.97万元。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5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9.7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35.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364.40万元。截至2009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00号《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以合计141,879.77万元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484号《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项目141,879.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工程支出10,713.8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支出131,165.97万元。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意以9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审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鉴证报告,需置换的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以9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审查后发表了保荐意见,认为:博汇纸业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在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中披露,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博汇纸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宏源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博汇纸业以9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黄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感谢其在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
同时,因工作原因,杨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升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仍为公司的董事。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9年1月11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担保公告已经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了披露。
鉴于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的上述五笔银行贷款合同已经到期或陆续履行完毕,为了支持该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同意为该公司1.3亿元的银行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09-03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10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7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胡安忠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审查后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9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09-03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50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公开发行了97.5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5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800万元后的余额95,700万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汇入公司指定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9]第20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与宏源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35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宏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根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宏源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宏源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宏源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三、开户银行应当每月8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宏源证券。
四、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宏源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宏源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宏源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09-03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部分
对外担保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4,380万元
● 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数量:6,580万元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58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解除部分对外担保
2009年2月11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借款3,2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详见本公司2009年2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9-003号公告);
2009年3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借款1,18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详见2009年3月7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9-006号公告)。
2009年3月13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借款4,42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详见2009年3月17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9-008号公告)。
2009年4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详见2009年4月28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09-016号公告)。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已按期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
二、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1月11日,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发展,同意为其五笔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担保。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担保公告已经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了披露。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的上述五笔银行贷款合同已经到期或陆续履行完毕,为了支持该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同意为该公司1.3亿元的银行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2009年9月11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101200900012339),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4,38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9月11日起至2010年8月9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9年9月30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992.50万元,负债总额为21,061.88万元,净资产为13,930.62万元,净利润为408.17万元。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
(1)主债权: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101200900012339)
(2)主债权金额:人民币4,38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五、董事会意见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支持该公司的发展,本公司同意为该公司1.3亿元的银行贷款继续提供担保。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58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4,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5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