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拟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两个条款进行修改。其中,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将被允许开立证券账户。对此,有限合伙创投业人士均认为,此举有利于促进国内创投行业多元化发展。
事实上,业界呼吁放开有限合伙企业开设证券账户由来已久。按照现行规定,只有法人和自然人才可以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股票投资。但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组织形式创新,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形式纷纷出现,其中的代表就是合伙制企业。
但在很多企业的股东当中,非法人的企业组织无法开户。特别是创投企业,由于他们多采取合伙企业形式,开户障碍使其无法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也就没法在资本市场实现投资的退出。
由此,不能开设证券账户一直是有限合伙企业从业人员的一块心病。就在日前最新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其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在临近上市前夕,仍然不得不转让所持股份,正是因为彼时有限合伙企业开设证券账户仍然没能放行。
深圳东方富海陈玮表示,不能开设证券账户极大地制约了有限合伙的发展,有限合伙获准开设证券账户只是时间问题。他同时透露,自己所投准备申报创业板的企业原本还计划转让给管理公司的,现在终于不再需要这样地多费周折了。这意味着整条渠道已经完全打通,体现了主管部门对有限合伙企业的高度重视。陈玮表示,一旦政策正式实施,东方富海将尽快着手开设证券账户。
德同资本创始合伙人李泉生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合伙企业获准开设证券账户表示非常欢迎。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国内投资行业多元化发展,体现主管部门对合伙企业的支持。
不过,据了解,由于合伙制企业的责任承担机制和法人不一样,内部需要靠合伙协议界定权责,每一个合伙人和企业之间也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他们和一般公司相比在开户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更多资料,而证监会也会对非法人组织的企业和合伙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