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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9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自2009年9月28日至2009年10月9日收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本公司股份3040000股,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108235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

  本次交易结束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3%,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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