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0版)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组合如下: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资产类别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股票
3,203,527,738.54
48.70%
债券
48,807,148.60
0.74%
权证
-
-
资产支持证券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3,322,236,025.27
50.51%
应收申购款
210,028.50
0.00%
其他资产
2,724,286.89
0.04%
合计
6,577,505,227.80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股票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591,491,811.74
9.44%
C
制造业
1,604,425,587.74
25.60%
C0
其中:食品、饮料
220,584,662.32
3.52%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934,197.12
0.01%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61,702,490.36
7.37%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259,997,942.03
4.15%
C7
机械、设备、仪表
505,040,984.19
8.06%
C8
医药、生物制品
148,200,842.72
2.36%
C99
其他制造业
7,964,469.00
0.13%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79,066,588.07
1.26%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3,259,204.40
0.21%
G
信息技术业
9,000.00
0.0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45,326,452.77
0.72%
I
金融、保险业
744,734,354.38
11.88%
J
房地产业
96,131,304.56
1.53%
K
社会服务业
29,083,434.88
0.46%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3,203,527,738.54
51.1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00425
徐工机械
4,999,545
165,534,934.95
2.64%
2
601318
2,999,739
159,916,086.09
2.55%
3
600104
7,419,883
151,439,812.03
2.42%
4
600348
3,794,730
148,525,732.20
2.37%
5
600000
5,799,828
121,738,389.72
1.94%
6
600660
10,031,762
106,336,677.20
1.70%
7
601088
3,199,891
105,244,414.99
1.68%
8
601166
2,699,819
97,247,480.38
1.55%
9
000983
2,739,862
94,360,847.28
1.51%
10
000400
3,899,793
92,152,108.59
1.47%
4、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债
40,492,000.00
0.65%
2
金 融 债
-
-
3
央行票据
-
-
4
企 业 债
-
-
5
可 转 债
8,315,148.60
0.13%
合计
48,807,148.60
0.78%
5、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市值(元)
占期末净值比例
1
02国债⑶
40,492,000.00
0.65%
2
龙盛转债
8,315,148.60
0.13%
6、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前10 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1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前10 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本基金2009年 10月9日,其他资产构成如下: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交易保证金
1,019,453.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704,833.11
4
其他应收款
-
5
待摊费用
-
6
其他
-
合计
2,724,286.89
(4)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09年10月9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重大事件揭示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至上市交易期间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无上市推荐人。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四)《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