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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分立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71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编号:临2009—27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分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变更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09〕3024、3118号):同意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占上海贝岭27.8%股权连同相应的权益、义务全部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上海贝岭《公司章程》根据2009年6月26日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进行修改,原章程中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同意上海贝岭大股东名称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

  目前,公司收到了《工商备案通知书》(核准号00000002200909230014),完成了上海工商管理局关于上海贝岭《公司章程》及董、监事人员的变动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0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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