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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9】636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说明》等相关规定,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与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旗下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将根据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参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相对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诚信风险、技术风险、退市风险、股价大幅波动等风险。另外,在创业板市场投资还存在制度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而带来的收益,也可能因创业板公司风险造成相应基金财产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特别关注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带来的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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