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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民生银行

  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倡导长期理财理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期间,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基金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二、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民生网上银行申购参加本活动的开放式基金产品(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即0.6%≤优惠费率=原申购费率×优惠折扣);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注意事项

  1、如有其他基金参与本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及详情请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民生银行,业务规则请按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及其优惠规则办理,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民生银行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详情:

  1、民生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30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证协发[2009]97号)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定,自2009年9月29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证券五粮液(代码:000858)的估值进行调整。

  2009年9月29日起,我司对旗下基金目前持有的证券五粮液(代码:00085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关于本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旗下部分基金估值的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披露。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30日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9月4日正式生效。根据《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场内基金简称:中银100,基金代码:163808)定于2009年10月12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业务、赎回业务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为投资者受理申购、赎回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发售公告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受理时间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申请、赎回申请,视为在下次受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赎回价格为下次受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二、申购的数额约定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柜台(场外)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调整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方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申购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三、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小于100万元

  1.5%

  100万元(含)-200万元

  1.2%

  200万元(含)-500万元

  0.6%

  大于500万元(含)

  1000元/笔

  四、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份额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五、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含)-2年

  0.25%

  2(含)年以上

  0%

  场内赎回费率

  不区分持有期限

  0.5%

  注 1: 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 年指365 日,2 年730 日,以此类推。

  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六、销售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im.com

  2.柜台(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联系人: 万丽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客服电话: 61195566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bocichina.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袁月

  客服电话: 4008-866-338

  网址: www.pa18.com

  1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 0551-96518

  网址: www.huaans.com.cn

  1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客服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胡长生

  联系人: 李洋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客服电话: (021)96250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联系人: 何晔

  客服电话: 400-888-8555

  网址: www.lhzq.com

  17)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3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客服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 0086-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联系人: 黄岚

  客服电话: 961133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A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联系人: 俞会亮

  客服电话: (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客服电话: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张勤

  客服电话: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www.essences.com.cn

  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王邦金

  客服电话: 95578

  网址: www.gyzq.com.cn

  2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人: 李涛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010-84588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s.ecitic.com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黄新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莫晓丽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或 http://www.txjijin.com

  2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春蓉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 http:// www.cicc.com.cn

  3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代销机构咨询。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3.交易所(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会员单位”):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安信证券公司、西南证券公司、金通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万联证券公司、民生证券公司、国元证券公司、渤海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万通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东方证券公司、方正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广州证券公司、东北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公司、上海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公司、大同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公司、金信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国海证券公司、财富证券公司、东莞证券公司、中原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公司、东海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恒泰证券公司、国盛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齐鲁证券公司、世纪证券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德邦证券公司、西部证券公司、信泰证券公司、广发华福证券公司、华龙证券公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公司、华鑫证券公司、瑞银证券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公司、中山证券公司、红塔证券公司、西藏证券公司、上海远东证券公司、日信证券公司、联讯证券公司、江海证券公司、银泰证券公司、国金证券公司、民族证券公司、厦门证券公司、华宝证券公司、爱建证券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净值披露

  自2009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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