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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证券简称:恒生电子编号: 2009-01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9年6月11日召开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批准收购上海力铭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由公司收购上海力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铭”)100%股权。

  依照审议通过的收购方式,现根据相关税务部门要求,需要对首期收购的股权比例进行调整,根据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的具体授权,并经和股权出让人刘大力、刘飞协商一致,微调如下:

  1. 公司首期收购上海力铭的股权比例由100%调整为98%,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400万元人民币不变。

  2. 公司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实施第二次和第三次收购,每年收购的股权比例均为1%,分别对应原先约定的2009年和2010年的业绩考核,约定的收购价格计算方式等均不变。

  本次微调,对整体方案无实质性影响。公司仍按计划在3年内完成对上海力铭100%股权的收购,公司三年内累计为本次股权收购支付的总价款保持不变,总的收购价款仍介于1400万元人民币到6320.3万元人民币之间。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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