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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9日 02:17  中国证券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2,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6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5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09年9月25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09年9月24日公布的《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65个股票配售对象,其中64个股票配售对象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549,9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30,550万股;1个股票配售对象因申购资金不足,未按《发行公告》要求足额缴纳申购款,为无效申购。

  序号

  询价机构名称

  股票配售对象名称

  无效申购原因

  1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申购资金不足

  二、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总股数53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73486088%,认购倍数为57.64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529.9963万股,配售产生37股零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股票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数量

  (万股)

  最终获配数量

  (万股)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2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4

  长江超越理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1年3月28日)

  100

  1.7348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530

  9.1947

  7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8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9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10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11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12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00

  3.4697

  13

  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0

  7.4599

  14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0

  6.072

  15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1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17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18

  国泰君安君得利一号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10月10日)

  530

  9.1947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2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23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24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00

  8.6743

  25

  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26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27

  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

  530

  9.1947

  28

  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

  530

  9.1947

  29

  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

  530

  9.1947

  30

  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

  530

  9.1947

  31

  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

  530

  9.1947

  32

  结构化新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期(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年6月13日)

  530

  9.1947

  33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530

  9.1947

  34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3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36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1月6日)

  530

  9.1947

  3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38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250

  4.3371

  39

  全国社保基金七零八组合

  200

  3.4697

  4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530

  9.1947

  41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530

  9.1947

  42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530

  9.1947

  4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530

  9.1947

  4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00

  1.7348

  45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30

  2.2553

  4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47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48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4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5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5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530

  9.1947

  52

  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0

  1.7348

  53

  云信成长2007-2号(第九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0日)

  530

  9.1947

  54

  云信成长2007-2号(第七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2年4月10日)

  530

  9.1947

  55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56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5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58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5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530

  9.1947

  60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0

  9.1947

  61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0

  1.7348

  62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6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30

  9.1947

  64

  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9年1月5日)

  530

  9.1947

  注:

  (1)上表内的“最终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四、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8576890

  传真:010-88576900

  联 系 人:常青、刘皓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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