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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宁远:谁的五粮液和五粮液为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6日 04:04  东方早报

  时隔半月,证监会于本周三公布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被调查的一些细节。虽然这好像是证监会第一次在案件没有结束就公布调查细节,却并不令人惊奇,因为对这些细节,市场早就有纤毫毕现的传闻,比起文件语言N宗罪的索然寡味,传闻更形象地总结了五粮液的东窗事发——说它不仅和自己的大股东搞不清楚,还笨到炒自己的股票,都炒亏了。

  唯一庆幸的是,五粮液旧账变天没有成为其股价杀手。主流机构大都认为,五粮液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会影响五粮液的投资价值。中国最大的券商中信证券在证监会立案次日,就出了分析报告,认为历史遗留问题作为突发事件,不影响五粮液的投资价值,继续维持最高投资评级:“买入”。

  这还算是谨慎看多,不算醉话。因为还有“五粮液若因突发事件暴跌,是千载难逢的买入机会”的观点。不知是醉得可以,还是深得老子“福兮祸兮”的精髓。

  总之,在中国防不胜防的内幕交易事件,不仅违法违规者有“查他不查我”的侥幸和“查我不查他”的愤怒,就是市场受害者也是侥幸和愤怒高度交织的。

  积重难返。五粮液旧账变天即使无比正确,也不能改变现状。相反这种对历史问题就事论事的简单枚举,只会增加管理层无从下手的烦恼,和市场对罪之来源的模糊。仅把N宗市场旧罪看成是有法不依,是五粮液管理层的问题,并没有看到要害。问题不是五粮液好不好,也不是五粮液管理极差,而是谁的五粮液,我们都搞不清楚。由于缺乏明确的界定,五粮液无论为谁谋利,都天然留着上下其手的空间。五粮液之罪,其实要说的不是哪些人出事了,出了什么事情,而是要提醒我们,中国最缺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市场意识,同时也没有公司股东不分大小、不分性质、利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当然这原因是多重的。中国的上市公司进入全流通的时代很短,还没有真正养成同股同权的平等意识。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上市公司毫无独立性可言,容易受到利益关联方的影响。尤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更是面临国有资产要保值增值总是最正当政治要求的挑战。

  五粮液在这方面就很典型。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以大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的利益马首是瞻。如五粮液酒的销售,就一直是国有大股东全资所有的进出口公司在控制。公司以每瓶388元的较低平均价先销售给进出口公司,然后再由进出口公司以每瓶469元的价格在市场出售。这种关联销售模式中,很大一部分利润通过进出口公司,进了大股东腰包。利润丰厚的五粮液作为国有公司,天然就是政府财政最重要的钱袋子。五粮液向国有大股东输送利益的优先性,大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这格局难以受到挑战。

  尤其五粮液处在四川宜宾这种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当地乃至四川全省(该省最大的国有工业之一)的经济格局都至为关键,上市公司受大股东辖制,不是公司经营层决定的,而是公司国有大股东决定的——而后者取决于政府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的治理。

  宜宾市国资委,不久前还将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数据并入大股东五粮液集团,然后整体考核集团公司,于是“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当然就成为管理层首要追求的目标。这势必造成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与“大股东总是政治正确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利益相冲突。其结果很清楚,就是上市公司无法独立,不可能以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经营。因为在中国没有人敢说商业利益、市场原则第一,而政府主张、国有权益第二。

  这里面的是是非非,只能了结为一出杀鸡给猴看的大片。但电影结束之时,主角五粮液应该为谁经营,我们似乎还是不知道。

  理财一周独家稿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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