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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天一科技公告编号:2009-031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2009年1月1日-2009年9月30日期间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2009年1月1日——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1月1日——

  2008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

  约-3800万元

  298 万元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约-0.14元

  0.01 元

  不适用

  2009年7月1日-2009年9月30日期间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2009年7月1日——

  2009年9月30日

  2008年7月1日——

  2008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

  约-1290万元

  26.8 万元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

  约-0.046元

  0.001 元

  不适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上年同期有债权资产包转让收益,而本期没有。

  2、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使得子公司天一金岳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成本上升从而引起利润大幅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天一科技公告编号:2009—032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关联董事荣十庆、邢珉、李鹏、滕小青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申请借款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2009-033号《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 天一科技 公告编号:2009-033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已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沙办”)提出申请:拟向长城公司长沙办申请借款人民币6480万元,期限三年,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因长城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向长城公司长沙办借款人民币6480万元,期限三年,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人代表:赵东平

  成立日期:1999年

  注册资本:100亿

  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人民币6480万元,期限三年,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长城公司长沙办申请借款人民币648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公司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发展的具体举措,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商业银行短期借款规模较大,流动资金周转紧张。本公司向长城公司长沙办申请借款,目的是有效缓解公司银行短期借款规模较大而形成的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将支付的利息也低于商业银行实际借款利息的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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