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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奶集团")通知,自2008年9月23日至2009年9月22日,牛奶集团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96%。增持后,牛奶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67,498,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72%。

  2008年9月23日,牛奶集团承诺在1年内,通过二级市场随机买入,增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票,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2008年9月24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年来,牛奶集团严格履行其承诺,截至2009年9月22日,牛奶集团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牛奶集团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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