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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交易制度敲定:与主板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4日 00:57  金融投资报

  深交所将启三档停牌机制防首日暴炒

  首批10家公司发行市盈率或高于中小板

  证监会深交所再次提醒股民审慎投资

  本报讯 深交所昨(23)日发布《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旨在配合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警示和防范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过度炒作风险。与此同时,针对市场上普遍关心的创业板交易制度问题,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交易规则》。今后,深交所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情况,不断完善包括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等在内的各项交易制度安排。

  首日价格波幅超限将三档停牌

  《通知》规定,创业板在中小企业板现有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20%、±50%临时停牌阀值的基础上,新增±80%停牌阀值且直接停牌至14时57分。同时,《通知》还沿用了中小企业板现有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重大交易异常账户处理方式,并对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客户交易行为规范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在总结中小企业板,特别是恢复新股发行以来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创业板公司规模较小、概念新且估值难、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波动性可能更大等特点,增加了直接停牌至收市的新停牌指标,目的在于进一步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投资者对创业板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可能存在较高预期,但是投资者应当关注到,创业板上市企业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业绩较不稳定,一些企业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出现退市风险。另外,由于创业板公司发行股份数额不大,在上市首日如果投资者盲目跟风买卖,非常容易引发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从今年新股发行重启以来的情况看,上市首日追高买入的投资者多数亏损。深交所发布创业板上市首日的风险控制措施,旨在警示投资者注意创业板投资风险,谨慎参与。

  10家首发公司市盈率高于中小板

  另据新华社消息,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3日披露了10家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询价情况。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10家首批发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询价过程中,证监会尊重市场和投资者的意愿,没有对股票价格进行窗口指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循谨慎性原则,10家公司中,绝大多数公司的定价低于询价对象报价的中位数。

  但是,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这10家公司是首批发行的创业板企业,市场对公司成长性的反映较好,因此,发行市盈率可能较中小板企业偏高。

  鉴于创业板企业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的特点,证监会建议投资者关注创业板公司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同时,证监会将督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详细披露定价过程,并充分揭示风险。

  考虑到可能出现发行价格偏高的情况,10家公司的发行量都接近法律规定的最低限,法律规定,总股本4亿股以下的公司,最低限发行25%,4亿股以上公司最低发行10%。

  即使如此,由于发行价格可能偏高,募集资金量可能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发行上市公司进一步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要求公司的募集资金只能投资于主业,并且有明确的用途,制定严格的专户资金存储制度。

  同时,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并发表独立意见,证监会将以持续监管意见函的方式,提请持续监管部门在后续监管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监管。郑实 辛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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