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君和")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函》。该函称,为响应财政部关于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并做强做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号召,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永中和")于2009 年6 月8 日签订了合并协议,由信永中和整体吸收合并四川君和,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君和与本公司签署的所有业务合同由信永中和继续履行。
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此事项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9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