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中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009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珞路支行申请贷款授信壹亿捌仟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