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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中国造富运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7日 00:29  投资快报

  聚焦创业板创富路线(一)

  记者 李燕娜 张明

  

  编者按:新一轮“中国造富运动”已经拉开帷幕!创业板的推出,将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一场丰富的资本盛宴。这无疑是一场新的英雄造富运动——这些企业上市后会带来巨额财富!

  作为中小投资者,该如何把握创业板的投资机会?今日起,本报为您导航。

  造富运动拉开帷幕?

  创业板已明确提出“两高”、“五新”的标准,即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农业。创业板开启后,全国各地的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被空前地调动起来,放眼望去,上到证监会、交易所,下到券商、事务所,都忙得不亦乐乎!

  投资者更要看到,今日召开了首次创业板发审会,创业板“造富运动”已经拉开帷幕。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创业板,即将发起新一轮的“造富运动”,为资本市场造就更多的千万富翁。

  早在2007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公开表示,如果在珠三角符合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都能上市,珠三角将可以产生1万名亿万富翁。

  业内人士推算,一家公司,上市以后造就5个千万级以上富翁是没有问题的。而由于创业板上市“门槛”降低,除连续两年盈利外,最低条件为设立满3年,最近一年盈利5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30%。

  该人士进一步分析,单是在闽南地区的民营企业中,最少有5000家左右符合这些条件。即使是只有其中的5%上市,也有250家企业。按每家企业造就5个富翁计算,那么结果就是上千个千万富翁。

              

  家族富翁批量“下线”

  证监会网站显示,本周五创业板发审委将召开三次会议审核6家拟上市企业,加上今日审核的7家企业,两天之内创业板发审委将审核13家企业。

  盛发强家族身家暴增

  由于创业板公司很多是家族企业,这些企业明显的特点就是自然人持股的比例都比较高。

  其中,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将在本周五过会。该公司的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共有22位自然人股东,其中7位自然人存在关联关系。

  从家族持股情况看,盛发强家族将诞生多位富豪。其持股情况为:公司董事长盛发强持有2128.51万股;其妻王静持有955.08万股;其外甥李润渤持有183.61万股;其外甥女李小煜持有113.08万股;其侄子盛晓舟持有4.53万股。此外,王静的姐妹王冬梅持有119.39万股;王冬梅的丈夫蒋中富持有278.56万股。

  如果按不低于10元/股的发行价计算,公司董事长盛发强的纸上财富超过2亿元。而其他21名自然人股东中将可能产生8名千万富豪和9位百万富翁。

  杨家父子财富三级跳

  创业板的造富神话继续上演。位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天过会,杨家父子身家也将由此暴增。

  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前,杨泽文、杨子善、杨子江父子三人合并持有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76.19%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杨泽文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杨子善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子江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本次发行2400万股后,杨泽文、杨子善、杨子江父子三人合并持有本公司56.73%的股份。如果按不低于10元/股的发行价计算,父子三人合计持有5332.96万股,杨家父子的身家则高达5亿元!

  业内专家认为,尽管上市公司高管们一致声称上市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但不可否认,创业板的财富效应也是吸引他们千方百计上市的动力之一。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情况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情况

  造富运动是“双刃剑”

  创业板的财富效应,对于吸引更多的优秀民企进入国内资本市场,显然起到了强烈的示范效应。这一效应告诉未来的创业者,通过勤劳创业,通过规范运作,资本市场会给予超乎想象的回报。

  事实上,上市之前规范成本的提前支出,使很多创业企业在上市问题上犹豫不决,而创业板财富效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他们的顾虑。更为重要的是,创业板的“造富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扭转了国内民企的选择。此前海外股市的“造富”效应,曾是吸引这些企业通过各种模式到海外上市的重要原因。现在,创业板的推出,中小企业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国内创业板市场。

  如今,不仅创业股东身家暴增,未来,创业板公司员工也可以像中小板企业一样,通过股权激励制度享受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从而利用这一制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打下良好基础。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造富运动”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已上市或拟上市的中小企业来说,需要抵御资本市场财富效应所引发的财务造假诱惑。创业者应当把公司各项业务做实,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警惕创业板退市风险

  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应当撤柜,同样,不符合标准的上市公司也应当退市,这种强制退市制度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秩序,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做出了有别于主板的规定。投资者应全面认识这些规定,牢固树立审慎投资的理念,警惕创业板的退市风险。

  创业板退市:比主板更严格

  与现有主板的退市规则相比,“意见稿”公布的退市标准出现了不少变化,概况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快速程序”。

  一是多元标准。“意见稿”制定了多元化的退市标准。除了主板规定的退市标准外,创业板将新增若干退市标准,包括: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上市公司净资产为负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上市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一旦触发以上任何一项退市标准,上市公司都将面临退出创业板的命运。

  二是直接退市。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三是快速程序。为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避免上市公司该退不退,无意义的长时间停牌。创业板将针对三种退市情形启动快速退市程序,缩短退市时间。这些退市情形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中期报告;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投资者投资:警惕退市风险

  “意见稿”所规定的退市标准一旦付诸实施,对于投资者的影响将会是巨大的。一方面,优胜劣汰的充分竞争将有助于保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上市资源,但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将会面临更多的公司退市风险。上市公司如果被强制退市,其股票的流动性和价值都将急剧降低甚至归零,这一风险应当引起投资者的高度重视。

  “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和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公司退市是投资者在投资时必须自行承担的市场风险之一。因此,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投资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上市公司的技术风险。部分科技型公司对核心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其所面临的技术风险也较为突出。一般而言,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将受到多种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上市公司因此退市的风险较大;

  三、创业板退市风险警示。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深交所将会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处理。

  对于那些因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违法违规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资者还可以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对责任方提出索赔,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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