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9月14日上午9:30时在公司本部25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爱群主持,应参会表决董事13 名,实际参会表决董事1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项目总投入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入武汉中百集团连锁仓储超市技术改造项目、武汉中百集团咸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武汉中百集团浠水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和武汉中百集团便民连锁超市技术改造项目等四个项目,计划总投入为62,474.42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第2条"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第5条"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将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第6条"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做出修订和调整"等相关授权,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09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超出项目总投入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75亿元。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