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通过发言人宣布,将对中国输美轮胎采取特保措施,在未来三年内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特别从价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9月26日正式生效。
该事项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以下影响:
一、直接影响
本公司生产销售的轮胎产品包括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斜交工程及特种轮胎、农业轮胎、工业轮胎、轻卡轮胎、半钢丝轿车子午线轮胎,其中,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斜交工程及特种轮胎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并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
2008年度,本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共销售轿车和轻卡轮胎106.88 万条,销售额38,710.13万元,占公司200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85%;其中出口美国涉案轮胎共27万条,销售额1,572万美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2.45%。
2009年1-7月,本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共销售轿车和轻卡轮胎67.79 万条,销售额22,373.51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8.94%;其中出口美国涉案轮胎12万条,销售额571万美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总收入的1.56%。
由于涉案轮胎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低,特保案对本公司的直接影响不大。
二、间接影响
美国对中国涉案轮胎实施特保制裁,将对中国轮胎产品出口美国造成负面影响,如果涉案产品部份转入国内销售,将增加国内同类产品的供给量,使市场竞争格局发生改变。
由于市场传导机制的复杂性,目前对未来国内相关产品市场的具体变化情况还很难进行预测,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