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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09年9月6日以面呈、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09年7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2,000.70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分别为预先投入ERP 融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技改项目1,083.86万元、烟草电子政务平台技改项目814.30万元和研发及客户支持中心技改项目102.54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徐智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献尧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陆献尧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徐哲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邵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邵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二。

  五、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杭州讯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拓宽主营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拟以950万元向杭州讯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该公司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5%,谢磊占注册资本的35%。杭州讯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陆献尧先生简历

  陆献尧,男,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信息电子工程系,研究生学历,具有近十年的从事电力和电信行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管理经验。历任杭州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朗新信息科技公司高级副总裁、杭州朗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陆献尧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陆献尧先生没有其它公司兼职经历,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陆献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邵阳先生简历

  邵阳,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超过10年从事烟草行业信息化的管理经验。历任浙江创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香溢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

  邵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邵阳先生没有其它公司兼职经历,目前持有公司20万股股份。邵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09-002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672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7,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150,9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649,1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浙天会验[2009]1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营业部、杭州银行春晖支行、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营业部、杭州银行春晖支行、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户分别为3310010010120100457832、75608100217281、66851601019176,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国金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金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方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国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金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公司授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黎 、李学军 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新世纪 公告编号:2009-003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672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7,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150,9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83,649,1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 年 8 月 14 日出具的浙天会验[2009]1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3551 号《关于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说明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09年7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1,083.86万元,预先投入ERP 融合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技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费20.30万元,开发费用1,063.56万元;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814.30万元,预先投入烟草电子政务平台技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费222.84万元,开发费用591.46万元;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102.54万元,预先投入研发及客户支持中心技改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费102.54万元"。

  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关于对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黎、李学军认为:经核查,新世纪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新世纪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2000.7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陈信元先生、陈国平先生、郑延海先生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00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新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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