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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09年9月9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9月4日公司向9名董事传真或直接送达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9月9日,公司收到了9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丁治平、副董事长马永春、董事王炜、李润起、张杰夫、康丽华、独立董事陈建国、张海霞和信晓东,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闲置的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议案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国际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11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09-54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08年2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580.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936.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的主要投向是通过增资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焦化公司”),进而用于投资建设二期“70万吨/年捣固焦技术工程”项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已根据募集资金投向将本次所募集资金41936.92万元于2008年3月全部用于增资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经正常审批程序之后,对77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变更,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09年8月31日,扣除尚未到期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5983.60万元。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通过增资煤焦化公司,进而投资建设70万吨/年捣固焦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年产干全焦70万吨,主要建设单热式捣固焦炉及配套的熄焦、地面除尘站、备煤、筛贮焦、冷鼓电捕、脱硫及硫回收、硫铵、洗脱苯和公用工程及生产辅助设施。

  三、历次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为抓住目前焦炭市场良好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现有一期焦化项目生产线,2008年9月8日,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总额7700万元用于 “一期50万吨/年清洁型捣固焦炉”改扩建,增加两座2*20孔焦炉建设,原70万吨/年捣固焦二期改扩建工程公司仍将继续实施,对募集资金投资不足的部分,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变更前后项目情况如下表:

  一期扩建项目已于2009年4月投产并产生效益。

  四、本次拟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公司计划短期内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补充煤焦化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只用于补充到煤焦化公司帐户,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二)补充流动资金原因

  1、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焦炭市场供需关系出现了一定变化,付款方式也发生相应变化,由原现金结算逐步增加了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加之随着一期焦化扩建项目的建成投产,煤焦化公司对焦煤需求不断增加,因公司部分煤矿处于技改阶段,主焦煤供给与实际需求存在缺口需外购,致使煤焦化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趋于紧张。

  2、2009年煤焦化公司银行贷款数额增多,承担了较大的财务费用,为有效为降低煤焦化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现行同期借款利率6%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近120万元。

  2009年1-6月,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1,790.47万元,实现净利润6558.62万元, 主要来自煤焦化公司。2009年二、三季度焦炭价格持续回暖上涨,下半年公司将通过提高焦炭产量,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加大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加现金流入,公司将以正常盈余资金来归还募集资金,总体看,煤焦化公司现有产业的盈利能力足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归还,若煤焦化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不足以归还上述资金时,公司将利用其他流动资金或申请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予以归还。煤焦化公司计划在资金使用6个月内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确保按期归还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五、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投资建设“70万吨/年捣固焦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焦炭产业和其下游钢铁产业受到一定的冲击,焦炭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加之08年地区焦化企业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从谨慎投资原则考虑,公司“70万吨/年捣固焦二期改扩建工程”将待市场环境趋稳,且明确了目标市场或客户后,择机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在6个月内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仍将继续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本项目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保荐机构为此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制定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同意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助于缓和公司主营业务短期资金紧张的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后,方可使用本次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并按期归还。

  公司将按计划于不早于2009年9月11日使用上述款项,并于不迟于2010年3月11日前归还。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的10%,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11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09-55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09年9月9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9月4日公司向各位监事传真或直接送达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表决表,至9月9日,公司收到了4份议案表决表,分别是监事长张彦夫、监事李恒、郭光炜、刘建强,监事韩召海因出差未发回表决表,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国际实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9月11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09-5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余热发电项目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5月,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即甲方)与格菱动力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即乙方)签订了《新疆拜城县余热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共同合作建设“新疆拜城县国际煤焦化余热发电项目”, 内容详见2008年5月7日公告。由于上述余热发电项目工期及电网管线调度出现延迟,导致项目产生经济效益的时间拖后,该项目经营主体乙方控股子公司格林能源环境(拜城)有限公司提出顺延运营期,考虑到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对原合作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对合作合同规定的乙方运营期限顺延半年,即2009年2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截止目前,该余热发电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11日

  证券简称:国际实业 证券代码:000159 编号:2009-57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9月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经贸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股份在解冻后办理了再质押手续,继续为其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部8695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质押,股权冻结期自2009年9月9日起,冻结期限1年。上述股权的解冻、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外经贸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9159.23万股,质押冻结总额为9159.2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07%。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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