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9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18号)和《关于核准豁免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19号),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实质完成,置出资产所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5%,账面值1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置出资产所涉及的银行债务转移均已经根据债权银行的同意函获得各债权银行的批准,目前除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工商银行甘井子支行、光大银行大连市分行等三家银行的贷款转移手续正在办理,其他银行的贷款转移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尚未办理完毕的贷款转移手续将与近期办理完毕,不存在法律障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后期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