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丽丽女士;
3、召开时间: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关凤路藏龙岛工业园武汉凡谷电子6号楼2号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总数337,5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5,880,000股的60.7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337,563,2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以337,563,2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关于申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