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9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09年9月10日上午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9名董事都参与了表决,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组的议案》。
为促进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双方强强联合以进行优势互补,公司决定与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组,具体方式待与该公司进一步协商确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正在积极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