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陈 锴
本报讯 长江电力(600600)今日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将于9月8日接受并购重组委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9月8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复牌。
在接受审核之前,长江电力对重组方案做了部分修正,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非公开发行股份之“滚存利润安排”调整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此次发行后全体股东共享。中国三峡总公司因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的股份,不享有上市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8亿元金额内决策公司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投资项目,授权有效期为此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