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长江电力大股东资产转让获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3日 04:2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长江电力(600900)3日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三峡总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国资委同意中国三峡总公司将三峡电站9#-26#共18台发电机组资产以及所持有的长江三峡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长江电力。

  此外,作为转让对价的组成部分,国资委同意中国三峡总公司以12.68元/股认购公司定向增发的1,587,914,543股。本次增发完成后,长江电力股本为110亿股,其中,中国三峡总公司持有7,439,736,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37%。转让价格应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10,731,543.67万元为基准确定。该批复自 2009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有效。(邢佰英)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