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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得需照章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31日 17:22  中证网

  中证网讯 国税总局8月31日在其网站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加以明确,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照章纳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免征个税。

  国税总局指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2005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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