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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8日 05:10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600368证券简称:五洲交通编号:临2009-33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时间:2009年8月27日上午8点30分

  2、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公司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4,976,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4.86

  (三)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何国纯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以及公司高管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黄克助、孟杰、董威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黄天国、罗翼监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王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4、公司财务总监覃绍生列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赞成比例

  (%)

  反对

  票数

  反对比例

  (%)

  弃权

  票数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4,976,000

  100

  0

  0

  0

  0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岳秋莎、张继军律师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岳秋莎、张继军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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