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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股票代码:000902公告编号:2009-034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日以书面何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8月24日在北京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亲自出席的有冯德虎、李晓红、端小平、丛培育、何煜南、钱宗宝、张承缨、沈建林。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冯德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在公司2009年全年融资计划范围内,拟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9年融资计划的议案》进行部分调整,其中,压缩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规模,取消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700万元;同时,为了促进贸易和生产经营,拟以公司在北京的房产和土地作为抵押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约人民币3500万元(以银行实际审批数为准)。拟抵押的房产和土地经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详见如下:

  1、浙江大厦17层房产及土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楼,房产建筑面积1415.16平方米,土地面积270.65平方米,评估价值2167万元;

  2、远洋中心房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2号楼28层2801、2802、2803房间,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212.06平方米、188.93平方米、152.98平方米,评估价值1043万元;

  3、北京分公司工业用地和厂房,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任辛庄村通香路南侧,土地面积30388.58平方米,厂房面积8544.68平方米,评估价值2751万元。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定于2009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4日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股票代码:000902公告编号:2009-036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9月10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09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2009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资本运营部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65817498

  传真:(010)64428711

  联系人:胡革伟 张卉

  邮政编码:100029

  (五)、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不行使表决权。

  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我单位/本人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我单位/本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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