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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 05:17  中国证券网

  股票号码:600448股票简称:华纺股份编号:临2009-011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8月11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09年8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11名董事,实到7名,独立董事王曾敬、常修泽、董事胥明东因身体健康原因未能出席,董事李少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独立董事常修泽通过通讯方式参与了表决,董事胥明东委托杜淑明董事长代为表决,共计9张表决票。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杜淑明董事长主持,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推选赵树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赵树元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李少平辞去董事职务,推选韩长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韩长胜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继续为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支行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对于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继续支持子公司华纺银华的发展,决定继续为子公司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提供总额3000万的贷款额度担保,期限一年,并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并深入自查,不断完善内控机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附件一:赵树元、韩长胜简历

  赵树元:男,1946年12月出身,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济南陆军学院教员,山东省体改委处长,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副巡视员,山东体改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市场经济促进会秘书长,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长胜:男,196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北京手帕厂财务科长、经营副厂长,北京市财政局干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产权交易市场财务部副经理,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副经理及财务总监,现任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清算行业协会(筹)发起人、常务理事。

  附件二: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赵树元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09年8月19日

  附件三: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树元,作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赵树元

  2009年8月19日

  股票号码:600448股票简称:华纺股份编号:临2009-012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11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09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7名监事,实到5名,陈鸿伦监事、刘林泉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亦未进行委托,共计5张表决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阮超英监事主持,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刘林泉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刘林泉因工作调动辞去监事会召集人职务,与会监事推选阮超英监事为临时监事会召集人。

  2、审议《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刘林泉、陈鸿纶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股东推荐,选举翟新平、陈宝军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翟新平、陈宝军简历见附件)。

  3、审议《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按照《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

  1、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5日

  附件:翟新平、陈宝军简历

  翟新平:女,1954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北京市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统计员,北京西城区运输公司一场财务股出纳、会计、财务部管理会计,北京新新通用电气技术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中国华诚财务公司会计,华诚文化传播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中成大厦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长,北京永盈大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宝军:男,1962年1月5日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历任山东滨州印染厂业务员、仓库保管员、生产组长、工段长、审计科员、企管干事、法审科长、财经办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企管处长、法务部长、市场处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法律顾问;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现任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滨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证券代码:600448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3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23日

  ●股权登记日:2009年9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公司本部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9月23日上午9:00时

  3、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推选赵树元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4、 《关于继续为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支行提供3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以上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09年9月16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参会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09年9月21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2、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代理人还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256617

  3、联 系 人:陈晓峰

  4、联系电话:0543-3288255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委托单位(公章):

  授权日期:二零零九年 月日

  回执

  截止2009年9月16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二零零九年 月 日

  股票号码:600448股票简称:华纺股份编号:临2009-014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纺银华);

  ● 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7,241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6,241万元;

  ● 本公司未发现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本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为继续支持子公司华纺银华的发展,继续为子公司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提供总额3000万的贷款额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为额度担保展期性质,不突破原有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融资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子公司华纺银华应配合公司及时办理完善相应手续,规避风险,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本次决议内容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华纺银华系本公司控股99.32%的子公司;注册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空路369号;法定代表人:胥明东;注册资本为14715万元;经营范围:棉纺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棉纱、棉布、高档大小提花装饰面料、服装面料等;银行信用等级为AA ;截止2008年底,资产总额37,130.61万元,负债总额28,515.19万元,贷款总额23,481万元,净资产额8,837万元,净利润-758万元;截止200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4,279.21万元,负债总额26,522.74万元,贷款总额23,481万元,净资产额7,756.47万元,实现利润-858.95万元。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暂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为额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该担保意见系2009年8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做出的,旨在解决子公司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担保额度到期后的额度展期问题,以使企业平稳发展。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并组织深入自查活动,完善内控制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额度为26,241万元,未发现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华纺银华营业执照;华纺银华2008年度及2009年6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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