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称有可能延缓物业过户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北京商业地产巨头潘石屹刚刚宣布收购上海东海广场,这个上海“第一大烂尾楼”即曝光行政纠纷。SOHO中国能否顺利实现物业过户,目前尚难确定。
上海天怡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天怡公司)代理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杨建军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因SOHO中国已经收到天怡公司律师信函,却执意收购行为,作为“非善意第三方”,SOHO中国可能面临买卖行为无效的质疑。
但多位法律专家分析认为,东海广场参建企业——天怡公司对当年行政审批单位提起诉讼,这一纠纷与SOHO中国无关。从纠纷本身来看,天怡公司对上海市房地局的起诉很可能因《物权法》的部分规定而败诉。另外,因纠纷原告未要求法院查封东海广场,SOHO中国实现物业过户没有技术上的问题。
到昨天晚些时候,SOHO中国回应称,“在收购东海广场项目的过程,我们公司聘请了资深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审慎的财务、税务和法律调查,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和纳税问题。至于项目开发商在销售房产前开发权益的转让及由此产生的开发权益变更以及纳税义务的履行与本公司无关。”
8月18日,SOHO中国公告称,以24.5亿元的价格收购东海广场一期物业。潘石屹信心满满地表示,SOHO中国有望将这个目前出租率只有30%的物业培育成100%满租的上海最兴旺写字楼之一。
此后,有报道称,这个上海“第一烂尾楼”从1994年至今历经了6个接盘者,目前仍有相关诉讼进行中。据了解,东海广场原始开发单位为上海电子计算机厂(甲方)、上海天怡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和浦发银行社保基金部(丙方)。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到1997年,因政策有变,浦发银行该笔投资从投资行为变为债权债务。通过法院起诉,天怡将一二期工程以资抵债给浦发银行。
争议点就发生在此。据了解,浦发银行因某些原因未按时办理抵债受让手续,却在2004年直接由旗下安联公司接手东海广场项目。天怡由此认为公司仍拥有东海广场相关权益,上海房管局将一二期工程直接登记为安联公司名下属于不当行政行为。
记者咨询法律专家后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更、转让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浦发银行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受让手续属于天怡与浦发的内部约定,浦发银行对东海广场的实际权益已经受到法律认可,因此,过户与否不以交易中心登记为准。
即便如此,专家表示,因为东海广场部分权益目前处于争议状态,相关部门可能以此为由暂缓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