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济南万邦软件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为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鲁科高字[2009]111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2009年4月27日,证书编号:GR200937000018,认定有效期3年。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在认定有效期内,按15%的比例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