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年8月14日,《经济观察报》刊登题为《承销商变更 一汽整体上市最后"一公里"》的文章,报道称:"一汽的整体上市方案已经完成,上市在即;A股先行…在一汽集团内部已经拥有一汽夏利、一汽轿车和一汽富维三家上市公司,但从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和市场认知度上来看,一汽轿车被借壳的可能性最大…发行规模至少数百亿以上,同时,H股上市方案亦在制定中……"。
二、澄清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传闻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核实,并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上述传闻均不属实,到目前为止,一汽集团没有确定整体上市的具体方案,也没有确定具体的时间表。如一汽集团有涉及到本公司的整体上市方案,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经过与公司控股股东核实,一汽集团没有就整体上市事宜聘请过中介机构进行方案分析或咨询。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会实施涉及到本公司的整体上市事项。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