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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9年8月14日,《经济观察报》刊登题为《承销商变更 一汽整体上市最后"一公里"》的文章,报道称:"一汽的整体上市方案已经完成,上市在即;A股先行,借壳一汽轿车的可能性最大,发行规模至少数百亿以上,同时,H股上市方案亦在制定中……"。

  二、澄清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传闻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核实情况,并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上述传闻均不属实,到目前为止,一汽集团没有确定整体上市的具体方案,也没有确定具体的时间表。如一汽集团借壳本公司进行整体上市,本公司将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经过与公司控股股东核实, 一汽集团没有就整体上市事宜聘请过中介机构进行方案分析或咨询。本公司没有违反信息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一汽集团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会实施涉及本公司的整体上市事项。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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