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18日上午9:30在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117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简伟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候选人简伟文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候选人曾雁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候选人章胜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候选人李雄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候选人何应平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候选人周伯添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候选人刘国常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候选人涂健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候选人郑伟文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候选人张作杰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候选人程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17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杨霞、杨云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09]邦盛股字第0009号),认为: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